第二天九點多鐘,我們四個人在外面吃了早餐回來,走到大堂的時候,正遇到幾個公安人員在嚴格檢查,我們自然被列入了嚴查範圍。

我們和其他一些人一樣,出示了工作證、工廠介紹信、名片、火車票等一切可以證明的證明,又被嚴格盤查一番,然後才讓我們回房休息。

我當時以為是例行檢查,也就沒在意。

中午接近十二點的時候,十人團成員前來聚餐,大家一交流才知道,每個賓館和旅館都受到了同樣嚴格的檢查。

根據大家的反應,大概可歸為一下三點:其一,這次嚴格的檢查是之前沒有過的;其二,這次檢查的重點是賓館,對於旅館旅客的檢查比較隨便;其三,檢查人員多次問及十人團的話題和關於記者的問題。

由此我分析,我們昨天下午成立十人團的事情被洩密了。

因此,我建議十人團臨時召開第三次會議,專門討論下一步的保密工作。

大家反應,關於十人團的訊息應該是走露了風聲,就連我們給《人民日報》寫反映信的事也沒能夠保密,私下裡有不少人在傳,而且還傳得神乎其神,好像《人民日報》的暗訪記者就已經在垣長縣境內進行秘密採訪活動了。

關於《人民日報》記者在縣境內暗訪的說法,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但傳揚甚廣。甚至有傳說,說《人民日報》很快就要針對垣長縣的情況發表記者的批評文章了,垣長縣委、縣政府很快就要吃不了兜著走了……

我分析認為,這些說法的真正起源就是我們十人團同意的由我執筆寫給《人民日報》的那份讀者來信,被傳言者以訛傳訛了。

大家都同意我的分析,但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說:“好在事物的發展都有著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當地的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得知了我們這些追債者成立了十人團領導小組後,肯定是要給與強烈干預的。”

“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有人提出問題。

我說:“他們的目的也是不願意事情鬧大,主要就是對我們進行了解和瓦解,我們可以認為這都是善意的。為了這個目的,他們甚至不惜動用手中的權利以圖達到他們的目的。這一點,從他們今天上午突然的嚴格檢查就能得到驗證,也就是說,他們今天上午的檢查其實只是在摸底,而且還會一直摸下去。另一方面說明,他們是非常害怕我們這些外來人團結起來的。”

我進一步分析認為,這件事對我們的不利影響是,公安機關接下來肯定會時不時派人前往各個賓館打探資訊,當然,他們只會把目光首先盯在高階賓館,其次是中低檔賓館,對普通旅館基本上是不怎麼在意的。原因是,在他們看來,《人民日報》記者肯定是要住好一點的賓館,基本沒可能住小旅館。

最後我分析說:“這件事對我們的有利之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既然他們懷疑有《人民日報》記者在此暗訪,他們還是得處處小心的,雖然他們是地頭蛇,在本地區時不時都可以做主,但他們畢竟還端的是政府的飯碗,對《人民日報》應該還是心存忌憚的。因此,我們就沾了《人民日報》的光,大家的日常活動還是基本自由的。再有就是,由於公安人員頻繁出入各賓館、旅館,本地的小混混小流氓也輕易不敢前來騷擾了,大家的安全問題反而多了一層無形的保障嘛。”

大家都覺得我分析的很實際很到位。

最後,大家一致同意,遊行集會的具體地點和時間暫時僅限於團長和副團長知道,其餘人員均不應過問,等到行動的前一天晚上才正式通知大家。

槍打出頭鳥,這話一點不假!

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我和歩科長、歐陽霓虹、田小姐正在聊天,四個公安人員直接敲開了我們的房門,進門就問誰是記者。

我們回答說,這裡沒有記者,我們是來自廣東的業務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