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長史劉大亮(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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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縣碼頭喝了一整夜的酒,第二日一大早,李佑便與張大鬍子告別,帶上了紅薯踏上返回齊州的航路。
這一趟回程,李佑志得意滿。
海寇被剿除,最想要的紅薯也已找到。
回去便能將那紅薯種上,他名下那麼多田地,正好都可以拿來當作實驗田。
只要紅薯能推廣開來,這一趟齊州,就算沒白來。
靠在船頭吹著風,李佑十分愜意,在這等暢快心情烘托下,眼前的胡泰來,都顯得英俊帥氣起來。
對於這胡泰來,李佑著實有些無奈。
這傢伙是個高昌人,還是個胡漢混血,他個頭不高,眉眼倒還標誌,這一點倒有點混血氣質。
但這傢伙,畢竟是個小偷,而且可能是他的職業使然,這傢伙的行事作風,說話神態,都透著些猥瑣氣質。
明明是濃眉大眼的標誌男兒,總是擠眉弄眼,佝僂著身子四下探頭張望,給人一種賊眉鼠眼的感覺。
這胡泰來是李佑拿了烈酒,從李孝恭那裡換回來的。
之所以換他,當然是為了追查這紅薯的下落。
如今,紅薯已然到手,胡泰來自然也沒了利用價值。
李佑當然做不到過河拆橋那般地步,所以昨日夜裡,他將胡泰來召了來。
當著張大鬍子的面,李佑給這胡泰來自己選擇出路的機會。
要麼,就從李佑這裡領一筆錢,自己去做些營生。
要麼,就加入到張大鬍子那蜉遊幫裡,跟著他們跑商。
這胡泰來好歹有個專業技能,能偷會盜,而且與那蜉遊幫,還有過些“交情”——畢竟這紅薯就是他從蜉遊幫偷來的。
這樣的社會閒雜人等,放到蜉遊幫裡,正為合適。
李佑搞定了張大鬍子,也備了一筆銀錢,就等著這胡泰來自己選擇了。
可這小子倒好,竟賴上李佑不走了。
他昨天晚上,跪在李佑腳邊苦苦哀求,說什麼“跟著齊王才有前途”之類的話。
李佑現在回想起來,還直泛噁心。
可沒法子,誰叫自己人格魅力大呢!
李佑只能將他收容下來,編到自己的侍衛對裡。
這會兒,胡泰來已換了身侍衛公服,站在了李佑身邊。
這身公服向來代表著正義端莊,可穿在胡泰來身上,卻怎麼看都不大協調。
“我可警告你,跟了我之後,再不許幹那偷雞摸狗的事兒了!”
見胡泰來一雙大眼滴溜溜直轉悠,李佑氣不打一處來,只好出言提點著。
“嘿嘿,放心,殿下!”
胡泰來搓著手,諂媚笑道:“我這看家的本事,是為殿下而練的。只要殿下不說讓我偷,我是絕不會再偷的。”
“哼!”李佑輕笑一聲,不置可否地將頭撇到一邊,繼續吹風賞景。
李佑很清楚,這胡泰來依附自己,絕非是什麼人格魅力,更多還是圖他齊王這棵大樹好乘涼。
但李佑收容這小子,也並非無奈之舉。
畢竟這胡泰來為人機靈,又有一手偷盜本事,說不定日後能派上用場。
官船乘風破浪,一路朝西而去,要不了兩天,便能再回到齊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