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急匆匆的離開,王檀兒卻一直沉浸在詩中。

最初得知前半首,從中看到的是底層百姓的艱辛,為了養家餬口在拼命的掙扎。

現在看到後半首,才真正明白了陳墨的心思,也理解了當初他為何不全寫出來。

因為其中真意太過殘酷,全部濃縮後,可以總結為兩個字。

吃人!

有位賣炭的老翁,整年在南山裡砍柴燒炭。

他滿臉灰塵,顯出被煙熏火燎的顏色,兩鬢頭髮灰白,十個手指也被炭燒得很黑。

賣炭得到的錢用來幹什麼?

買身上穿的衣裳,和嘴裡吃的食物,僅此而已。

可憐他身上只穿著單薄的布衣,心裡卻擔心炭賣不出去,還希望天更寒冷。

夜裡,城外下了一尺厚的大雪。

清晨,老翁駕著炭車,碾軋冰凍的車輪印往集市上趕去。

牛累了、人餓了,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他們就在集市南門外泥濘中歇息。

那得意忘形的騎著兩匹馬的人是誰啊?

是皇宮內的太監,和太監的手下。

太監手裡拿著文書,嘴裡卻說是皇帝的命令,吆喝著牛朝皇宮拉去。

一車的炭,一千多斤,太監差役們硬是要趕著走,老翁是百般不捨,但又無可奈何。

他們把半匹紅紗和一丈綾,朝牛頭上一掛,就充當炭的價錢了。

那不是在在搶炭,是在殺人。

當然,王檀兒很清楚,陳墨是不敢影射當今聖上的,而是在說白河縣的掌權人。

恰恰王安石,就是權利最大的那位。

而這也就解釋了王安石的那句話,陳墨用一首詩,狠狠打了他的臉。

治下無方,便是官責。

想到這裡時,王檀兒小心翼翼的將紙折了起來,此物她要好好的收藏起來。

一是這首詩的分量太重。

以詩詞來敘事,極為的常見,但王檀兒從未見過任何人,能寫的如此真實深刻。

第二,就是王檀兒的小心思了。

從買胭脂偶遇陳墨開始,她已經一次又一次的折服在了對方的文采之下。

可惜,從未得到過任何的墨寶。

相對而言,這首詩的文字,是陳墨寫的最差的。

但飽讀詩書的王檀兒能看出來,卻是情緒最強烈的。

她從未見過陳墨生氣或是發怒的樣子,此刻算是間接的見識到了。

最關鍵的是,透過這首詩她明白了一個道理。

特權能殺人,文字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