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跑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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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吐魯番國,任何國家甚至個人都是如此,錢在口袋裡多放一會兒都是好的。
“陛下,我知道了。”
吐魯番大相離開,返回本國,這事情算徹底落實,只需稟告,除非吐魯番王一次性償還欠款,否則他留這沒有意義。
但還是那話,不到迫不得已,絕不可能還錢,除非印度立馬要借道了。
人走後,李星塵即刻著手集合軍隊,前往突厥,吩咐帶兵將軍選擇靠近吐魯番邊境駐紮,之後做做樣子,到天賜銅礦那邊轉悠一圈。
要知道他們派兵的名義是協助挖礦,不能去了什麼也不做。
同時,李星塵還讓人傳旨到邊境,挑選數萬受罰勞役一道送往突厥種地。
找的藉口是大魏士兵吃不慣草原牛羊,所以要開荒耕地,自給自足。
實際上,他是有心要把突厥變為大魏領土。
所以,暗度陳倉,大興耕耘。
等糧食有了後,這邊就不需要再送過去,那裡能自己自足,最後再找個藉口修建城池,一點一點把突厥佔領。
至於高昌國那邊,李星塵也是這麼想的,皆用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之法,溫水煮青蛙麻痺對方。
計劃一步步進行,大批次勞役人馬騎著三輪,帶著墾荒裝備,前往突厥和高昌兩地。
這事,驚動了一眾國度。
高昌國的事情,周圍國家的探子已打聽清楚情況,佩服大魏的同時,又在擔憂下一個會不會輪到自己國家。
畢竟,攻打吐魯番是因為吐魯番先騷擾。
出兵高昌是因為代替樓蘭平亂。
駐兵突厥,是因為協助挖礦。
每一件單看好像在情理之中,可結合起來看,似乎是一場巨大的陰謀…
吐魯番王城。
大相把情況告知吐魯番王。
果然,吐魯番王壓根就不想給錢,至少不想這麼快給。
他是被迫簽下不平等條約,才需要還錢的。
就算協議上國印、簽字、畫押,都有了,但他就是沒主動還錢的意思。
如果印度真要借刀,那就再派使者過去求大魏務必幫忙,軟骨頭跪著求都沒事,就是不能要錢。
要錢等於要命。
這時,一個士兵匆匆來報。
“王,收到訊息。大魏五萬協助挖礦兵,已進入突厥,在靠近咱們這邊駐紮營地。”
吐魯番王倒抽涼氣。
天賜銅礦在突厥以北,吐魯番在以西,兩邊相差老遠,司馬昭之心啊!分明就是針對吐魯番國來的!
探子又報,“聖女和大魏達成合作,只要解決高昌一事,便無條件提供地方給大魏駐紮。”
這則訊息讓大相和吐魯番王緊皺眉頭。
突厥靠近吐魯番,樓蘭那邊又靠近高昌,高昌也靠近吐魯番,而印度又在吐魯番隔壁…
怎麼感覺李星塵的佈局是在針對吐魯番呢?壓根不像是對印度做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