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番外(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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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您好,我是雲華集團法務部的康城,請問您在網釋出的作品《刑明》的版權現在在您手裡麼?”
說實話,接到這個電話莫奈有點發蒙,因為雲華集團他還是聽說過的,是香江的一家大型集團,不過現在總部已經搬到了冰城,只是不知道為什麼要問自己的版權,難道他們要買?
就在莫奈滿腦子胡思亂想的時候,康城又問了一句:“莫先生,您在麼?”
莫奈這才反應過來,連連點頭答道:“我在,額、版權的確在我手裡。”
“那就好,請問您什麼時候有時間,我們談一下您這部作品的版權收購問題!”康城繼續說道。
“你、你們要買《刑明》的版權?”莫奈簡直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怎麼?您不打算出售?”康城反問道。
“出售、出售,怎麼可能不出售?”莫奈連聲答道,但心裡卻疑惑道,《刑明》我明明只寫了三萬字,而且都沒簽約,你們雲華這種大集團怎麼會看上這本書?
不過隨後還是問了一句:“你們打算花多少錢買啊?”
“三千萬人民幣!”康城幾乎一字一頓的答道。
“什麼?!三、三千萬?”這回莫奈就不是懷疑自己的耳朵了,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腦子。
其實此時電話那頭的康城也對這筆交易十分不解,因為在他看來這部、啊不對、都不能稱之為一部,畢竟壓根就只寫了一個開頭,而且即便寫全了也不值這個數,即便那些大神的作品也用不了這些錢啊,更別說他一個不出名的小作者,但是沒辦法,這是老總親自交代下來的任務,不完成不行啊。
於是康城無奈的答道:“莫先生您沒聽錯,就是三千萬,怎麼您覺得不夠?”
“夠、夠、夠,怎麼可能不夠?那個我去哪裡找您?”莫奈連忙答道,生怕康城反悔。
“雲華大廈您能找到吧,法務部就在十二層,您隨時可以過來。”
“好的,那您等我,我這就過去!”
放下電話、莫奈跟老闆請了個假,然後就打車直奔雲華大廈,見到康城之後主動招呼道:“康先生您好,我就是剛才跟您打電話的高輝。”
“高先生,我已經等您很久了,您看看這份合約,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咱們現在就簽下他!”康城推過來一紙合約道。
康城點點頭答道:“沒錯,這是三千萬的支票,您簽下這份合同之後,這就是您的!”
雖然千萬鉅款近在咫尺,但到了這個時候,莫奈反而冷靜了下來,因為他實在是想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餡餅砸在自己的頭上,所以開始仔仔細細的檢視起了合同,生怕裡面有什麼陷阱。
而在一邊冷眼觀瞧的康城則腹誹道:“你有什麼好看的?你也不想想,你身上有什麼值得我們拿三千萬來騙你的?就算是把你所有的器官都賣了也不值三百萬!這就是天上掉餡餅,趕緊簽了我好向總裁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