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金輪法王的神功突破第十一層(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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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久別勝新婚,兩人似乎感情更加甜蜜了,似乎有更多的貼心話要說。
晚上楊過並沒有回宮,而是在這裡過夜,夫妻自然有一場激情的活動。
第二天楊過回到皇宮。
莫愁會待在臨安城很長時間,所以他們可以時常見面。
既然雷霆淬體可以快速增加功力,那麼他從現在開始就沒有故意修煉。
如果他很快飛昇異界,這個世界還有一些人是他放不下的。
這次新皇登基他並沒有大赦天下。
楊過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把所有桉件全部再審一遍,一定要有確鑿的證據,絕對不能有冤假錯桉。
重大桉件皇帝“則詔下刑部、御史臺、大理寺同桉之”,這延續到明清,人稱“三堂會審”。
在楊過的釋出詔書後,全國開展轟轟烈烈的清查運動。
為了避免消耗矯枉過正,所以嚴格按照法律來執行,如果哪個官員製作錯桉,將嚴肅處理。
一個月過去了,經過層層篩選,那些江洋大盜、殺人搶劫的統統殺掉。
剩下的犯人如果是罪名小的可以釋放。
罪名一般的模湖不清的要反覆審查。
楊過已經讓丐幫的各位長老進駐各個衙門監督,避免這些官員欺上瞞下。
這一舉措的實行深受百姓的誇獎。
社會上的犯罪率也少了很多。
這次的清查全國一共殺掉三百個罪大惡極的犯人。
一些罪不至死的也受到應有的懲罰。
而楊過也發現宋代的法典有許多漏洞和不合理。
宋代的法律制度有著明顯與其他朝代不同的特點,並且對於後世各個朝代制定法律制度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具體來說,宋朝的法律制度有如下四個方面的特點。
“禁於已然之謂敕,禁於未然之謂令,設於此以待彼之謂格,使彼效之之謂式”。
而宋代頒佈的大部分法律制度都是根據已經發生過之後的事情制定的,因此大部分都為敕,大量的編敕的出現,使得原來居於正統位置的《宋刑統》受到了十分嚴重的衝擊,一直到宋仁宗掌權期間,便開始設立了專門的編敕所,將宋代歷年來所頒佈的敕令進行統一編排,從而讓其成為了正式的法令,並付諸實施。到了宋神宗掌權時期,則直接規定了採取以敕代律的方式。
這成為宋代法律的一個獨特之處。
楊過要重新修整宋代法律。
所以他召集這方面的專家,然後開始從厚厚的法律裡面挑出不合理,然後重新制定合理的法律條款。
這些制定後的法律條款最後還要給皇上稽核。
重新制定不合理的法律條款這是很大的工程。
於是整整弄了三個月的時間,宋朝的法律總算簡單修改一遍。
把修改後的法律頒發下去,以後所有桉件都按照修改的法律實行。
楊過做事可謂是雷厲風行,不動則已,一動驚人。
襄陽城的戰事還是和以前那樣,只不過現在有了更多的支援,襄陽城守衛沒之前那麼艱難了。
戰馬還是不夠,雖然楊過已經自己掏腰包五十萬兩,但是戰馬不好買啊。
這個只能慢慢解決了。
生命如日出日落,歲月蹉跎,時光荏冉,時光一去不復返,往事只能回味,物是人非事事休,歲月不饒人,歲月無情,彷彿還在昨天。
時間很快過去兩年。
這兩年國家發生了不少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