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刑法第二十條(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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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在掛了韓東文的電話之後,看看時間,早晨七點,才睡了四個小時,但他已經不困了,二大隊的早會比較人性一點,八點才開始,比一大隊的七點半晚了半小時,但比那些寫字樓的小姐姐們正式工作早了半小時。
所以,他趁著這個時間,先點了外賣,等外賣到了他去了一趟萬海洪辦公室。
萬海洪將近五十歲的年齡,昨天雖然也是凌晨三點多才睡,但常年養成的習慣,還是讓他六點半就醒了過來,聽到是許正敲門,他連忙收拾了一下辦公室,把那些許正愛順手拿走的東西全都藏到了他椅子後面。
“萬支隊,您看,我給你買了您最喜歡吃的雞鳴湯包,您趕緊趁熱吃。”許正開門之後假裝老實又獻媚的樣子給萬支隊送上了早飯。
萬海洪看著外賣單子都沒撕掉的包裝,笑了笑,“還有呢,你不會只是給我送早餐的吧?”
許正訕訕一笑,“還是您老火眼金睛,我這是找您報備的。”
昨天晚上許正那把飛刀驚豔了全場,只是有一點,飛刀他本來是作為自己的小愛好,沒想用它來殺敵,可昨天那用情況,他本能反應就把飛刀發了出去。
關鍵他的飛刀還沒有在局裡備案。
許正從腰帶上拿出三把飛刀,小心的擱在了萬海洪的辦公桌上,“您看我這飛刀,沒開刃,長6公分,刀尖也不尖。這算不上管制刀具吧?”
萬海洪一邊開啟包裝袋,一邊不屑的說道:“按照《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種花國沒有一把鐵製的刀具算不上違規,依照你昨天飛刀的速度和力量,你自己說,這把刀在你手裡算不算管制刀具?”
以前許正還吐槽《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現在好了,這一次管制到了他自己頭上,“那既然算得上是管制刀具,那我現在申請報備不就行了嗎?”
“哼!”萬海洪一邊吃著許正買的早餐,一邊對他的態度表示不滿,“你只要想拿飛刀出門,這就得報備,還現在申請,你早幹嘛去了?
不要覺得自己是警察,就不把規定放在眼裡。
不要以為你身上那身衣服可以幫你抵掉所有刑事責任。
打個比方,你走在街上,看見有人要開槍射殺群眾,你嗖的一聲扔過去一把飛刀解決了這個人,你這種行為算不算正當防衛?”
“那當然算!”許正立馬答道,一般的正當防衛判定嚴格,但通常來看,侵害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越嚴重,則防衛行為的自由度即越大,這都要用槍射殺群眾了,此時別說是飛刀,就算開槍打死拿槍者,也算正當防衛。
萬海洪卻沒有點頭,反而是搖了搖頭,吞下了一個湯包,咀嚼了一會,才回答:“你作為行為人,又是一名具有執法權利的警察,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殺死了正準備實施犯罪的實施人,法官在判定的時候會覺得你不是在執勤階段卻隨身攜帶管制刀具,那麼他們就會懷疑你這次阻止實施人犯罪是主動還是被動。
如果你飛刀練成了絕技,法官更會認為你有強烈的表現型人格,會傾向於你用飛刀阻止犯罪是主動性行為。
主動性行為是有可能被法官判定為非正當防衛。”
“這個呀!”許正撓了撓頭,這讓他想起了當年張雷案子,最後被定義為故意殺人罪,判刑八年有期徒刑,如果他不是警察,不是公務員,不是自首,沒有立功表現,這不得無期?
“萬支隊,您放心,這些飛刀我以後不會再攜帶了。”許正這一刻確實想到了如果用飛刀傷人,就算他已經報備,那也不符合規定。
警方所用器械中,並沒有飛刀這一武器。
萬海洪吃完了湯包,又開啟小米粥喝了一口,“嘖,你怎麼沒讓放糖啊,這湯沒味!”
“.”許正這個無語,你自個整天說這高那高的,給你買早餐就不錯了,還這麼多講究,“那您慢慢吃,我們該開早會了。”
萬海洪對他擺擺手,“去吧,記住這飛刀可以在家練練,但是上班,特別是抓捕犯人千萬不可亂用。對了,《刑法》第二十條回去抄寫三遍,明天交給我。”
許正是一頭霧水離開了萬支隊的辦公室,他雖然是警察,但刑法也不是說記得非常清楚,不過第二十條能有多少內容,不過幾百字而已,想到這裡,他走路更是輕鬆起來。
——
八點的早會,其實也沒有什麼事情,蘇廣泉中毒死亡案,歐正鑫準備今天下午正式接受案子,二大隊目前只需要給他的小組打打下手就行。
這個案子目前最重要的還是看靳薇薇什麼時候醒過來。
她不醒就沒法審訊,當然,對歐正鑫來說,靳薇薇在長明坐下的案子只是她人生中的一個小案子,光看A級懸賞令上的幾個事情就說明她絕對有更多更大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