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四章 分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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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著霍譽和霍謹的馬車漸行漸遠,明卉嘆了口氣。
再想想霍侯爺的這些真真假假的兒女們,其實沒有一個是幸運的。
鄒慕涵,他雖然是假的,但卻是千真萬確被霍侯爺寵愛過的,可即便如此,霍侯爺從始至終也沒有想過,要讓他認祖歸宗。
霍侯爺對他的寵愛,就是讓他在府裡享有與霍誓一樣的月例而已。
再說霍誓,在霍譽沒回京城之前,他雖然被稱為“二公子”,但在府裡的地位等同嫡長,他的父親是長平侯,母親貴為縣主,可他似乎從未受到過父親的器重,據說霍侯爺不喜歡他的原因,是因為他的相貌隨了舅舅們,後來更是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他轟出家門,迄今為止,霍侯爺從未與霍誓滴血驗親,霍侯爺說霍誓並非親生的理由,是因為霍誓和霍警的血,都與舅舅孫程融合。
對於滴血驗親,史書中都有記載,本朝刑名也以此法做為親緣依據,但明卉知道,這裡面是可以做手腳的,前世她為人尋子,便曾有養子與養父血液相融的事情發生,直到幾年之後,她才從行家口中得知,這滴血驗親,也是有門道的。
所以,霍侯爺堅持不用自己的血,誰知道他是真的怕疼,還是其他原因呢。
至於霍警,那就不用說了,據說因為皇帝賜名“警”字,令霍侯爺對這個幼子不喜,連帶著定襄縣主,對他也多有疏忽,遠不及兩個兄姐。
霍姍姍是霍侯爺唯一的女兒,天生麗質,是侯府明珠。可明卉接觸過霍姍姍幾次,她與霍譽做對,其實是害怕霍譽的迴歸,會直接影響到她和兄弟們,這麼害怕,可見她對自己、對母親、對兄弟們在父親心中的地位心知肚明。
否則,霍姍姍也不會遇事就去外家告狀了。
現在孫家偷換霍謹的事已成事實,定襄縣主後半輩子,恐怕都會被霍侯爺軟禁起來,霍姍姍在長平侯府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霍謹就不用提了,含玉匙出生的侯府小公子,一天好日子也沒有過,好不容易認祖歸宗,卻又被父親嫌棄,像只鞠子一樣被踢來踢去。
而霍譽,做為唯一一個被霍侯爺承認的兒子,其實也並不比霍家其他孩子幸運。
從小沒爹,被村子裡的孩子們笑話欺負,五歲被拐走,雖然找到,卻和生母從此分離,霍誓雖然不受重視,可他錦衣玉食父母雙全過了十六年,而霍譽,一天沒有,就連與母親在一起的時候,也只有短短五年。
明卉想到這些,心裡酸脹,甚至就連霍譽被拐,也是霍侯爺那位曾經的岳母在背後指使,如果霍譽沒有被拐,馮氏也不會出村,更不會遇到馮幽草,被帶去海上。
明卉越想越氣,霍譽和馮氏吃了那麼多的苦,馮氏甚至至今生死未卜,那些年霍侯爺在做什麼?風流快活!
明卉暗暗攥攥拳頭,等這陣子風聲過了,哼哼,不給霍侯爺找點麻煩,她這個兒媳婦就白當了。
直到掌燈時分,霍譽才回到京城。
聽說霍譽是帶著霍謹回來的,明卉便知道霍侯爺的肉,看來是割下來了。
霍譽帶著一身風塵進來,對明卉說道:“太晚了,不讓霍謹來給你問安了,我安排他在客房住下了。”
“你們吃飯了嗎?”明卉關切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