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丁修上北電教材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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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修在湘南衛視的春晚是唱歌,畢竟別的也不會。
如果是一般流程的話,唱歌其實是最簡單專案,畢竟前後就四五分鐘,臨時去KTV熟悉兩小時就行。
就這還是有良心的。
沒良心的當天才去錄節目,半開麥,或者假唱對口型就過去了。
至於不記得歌詞怎麼對口型,很簡單,舞臺正前方的觀眾席中間有大螢幕,上面有題提詞器。
不怕你藝人不來,只要來了肯定不會讓你出醜。
不比央視的春晚,省臺的春晚全是錄播,還可以後期剪輯,根本不擔心演出翻車。
本來以丁修的咖位是可以要求半開麥或者假唱的,只是常年真槍實彈慣了,才要求真唱。
他只唱一首歌,沒必要搞假。
去那邊也不完全是為了和湘南衛視合作。
同時也是感謝粉絲那麼多年的支援。
為了這首歌,丁修還特意找了個聲樂老師,訓練了兩天,確保那天的演唱技術和狀態是最好的。
當然,只是去唱一首歌的話他不可能這麼忙。
最重要的是新劇本。
犯罪都市!
這是公司給他接的,導演和製作團隊是韓國的,投資也不少,一百三十億。
咳咳,韓元。
彙算成這邊的話,大概是七千多萬。
別小看只是七千多萬,不少了。
要知道,曾經韓娛那邊的演員片酬不比內娛低,往前數十來年,一線藝人的片酬也是普通人一生都賺不了的。
只是後來被限薪了,打得太狠。
倒不是見不得他們賺錢眼紅。
而是涉及到洗錢。
打個比方,張三是導演,兩千塊買了個劇本,兩萬塊錢租了一套簡單的拍攝裝置。
演員找的老家親戚,一百一天,管飯。
這樣下來,把這部戲拍完,成本最高也就十來萬。
但突然有個大老闆看中他的專案,花一百萬買下了劇本,導演還是他。
遇到這種好事,張三當然是答應了。
只是老闆要求演員換人,換成他們公司的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