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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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得挺快的,不知不覺新警察故事也已經寫了一個半月,也終於到要上架的時候了,心中感慨萬千。
作為一隻萌新,無夢能一路從第一輪推薦晉級到最後三江上架,真的是很感謝各位讀者大大的厚愛與支援。
按照慣例,上架感言其實好像得賣賣慘,但我一時間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賣,索性就聊聊書吧。
不知道各位以前有沒有看過一本叫做《名偵探柯南之警察故事》的小說,作者好像是叫鬱悶的墮天使還是啥的,我已經記不清房叔當時的id了,畢竟喊了他八年的房叔哈哈。
八年前的我還是一個上高二的學生,在當時盛行的一眾柯南殺手同人文裡看到了房叔的警察故事被吸引了,一路追著讀著還加了他的群,結果後面房叔的書就被點點下架了……
但我也沒退群,一直水群水到了現在。
我寫這本新警察故事的緣由也是因為7月份的時候在房叔書友群裡和他聊天,問他警察故事重置版到底還寫不寫,都過去八年了,你要再不寫逼急了我就自己上寫本新警察故事。
房叔因為本職工作就是警察比較忙,加上又有了女兒成家了,這些年寫文的心思也淡了很多。結果一聽到我這麼說好傢伙頓時就鼓動我開,說寫,你可以的,說他也想看。
我這二十四五歲的小夥子血氣方剛的,哪裡受得了這個忽悠,花了幾天時間整理了一下思緒、想了下故事脈絡,就整了這本新警察故事出來。
(ps:此處瘋狂拷打房叔,前些天他還問我怎麼就寫到了十六七萬字這麼多,怎麼寫這麼快。)
後面的故事就是書上了推薦,慢慢地看的人也越來越多,我也越來越……嗯,怎麼說呢,越來越怕,怕自己的故事留不住人。
柯南同人文這種型別的文,對我個人而言說白了大體脈絡其實就是兩個方向:
一是跟著原著當混劇情,把攝像機安在腦袋上跟在柯南屁股後頭蹭軍功章,然後憑藉著劇情優勢和先知先覺收割柯南與他的小夥伴們的震驚,獲得稱號“名偵探”或者“名XX”;
二就是魔改案件讓主角參與進去,成為破案主力。魔改物件包括但不限於柯南本篇劇情、劇場版以及羊毛大戶金田一、古畑任三郎等。
原創案件其實是比較不吃香的。
所以通常來說原創案件一般是和魔改案件繫結在一起。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先透過魔改案件確定人物形象,再透過原創案件展現人物高光,有了高光之後再混雜著日常、戀愛、原著劇情以及喜聞樂見的迫害柯南啊嘞嘞這種方式,所以就決定這麼寫了。
初期沒什麼成績的時候其實心態還是很好的,那時候想的是反正沒人看,無所謂。可隨著後面看得人越來越多,心態慢慢就會逐漸受影響。
最重要的原因莫過於這個原創案件。
我一開始也想過到底要不要先混幾個原著案子再來寫原創案子,但後面想了想還是放棄了這個想法。
誠然開局這麼寫確實很省力,也很快就蹭上原著人物的人氣,但我自己的感覺就是怪怪的。
憑藉著先知先覺的劇情優勢鎖定兇手然後在柯南面前收割震驚,如果在前期最重要的塑造人物階段就這麼寫的話,我會感覺我自己的這個主角形象立不住。
人都是會不自覺雙標的。
主角展現出了過硬的能力,那他之後在日常中摸魚、調戲柯南基本上就很少會有人說他罵他混子,反而會會心一笑說這個混球又想摸魚;
因為前期的塑造階段主角已經有過不依靠柯南的高光表現,所以給讀者的印象不是個脫離了柯南就一無是處只會打嘴炮的廢物,那讀者自然會寬容很多。
相反,如果有能力的形象沒立起來,那再摸魚憑藉著先知優勢在柯南面前裝逼就很容易讓人有種生理性的厭惡。
畢竟那樣的話在讀者的上帝視角看來你主角就是個純混子,就只是純粹佔了個劇情優勢而已,是屬於用柯南的推理去在柯南面前裝逼。一次兩次三次還好,再多了就很容易讓人反感。
在我看來,同人文是一種得天獨厚的小說載體,它為作者準備好了世界觀、準備好了一大堆鮮活的配角形象,甚至於是連劇情框架、主線脈絡都給你設定好了。
作者要做的很簡單,就只是在自己加進來的主角身上自己構建出一部分能融入這個世界觀的劇情。
但這也很難,尤其是我還是寫警察為主角,還沒有系統。
如果是酒廠、臥底、偵探甚至於是殺手開局,再帶個系統,那開局的劇情編排相對警察這個職業而言會容易上不少。
警察這個職業不一樣,這個開局註定了你主角要想不淪為配角老弟,要想站得住主角位就必須得有屬於自己的案子,屬於自己的高光。
不是從柯南那裡借來的高光,而是自己的高光。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鍛鍊自己了。
這個【埃及十災摩西分海】案正式開始於第38章,在中間穿插了一些其他伏筆的情況下結束於明天的8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