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 劉備的疑惑(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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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雄記》記載,公孫瓚自號為伯,三人者為仲、叔、季。富皆巨億,或取其女以配己子。
與公孫瓚至交的劉備,早年的個人氣質與統治手段,與公孫瓚高度相似,對商賈也有特別的偏愛。
中山大商蘇雙、張世平;徐州大豪糜竺、糜芳;均是富甲一方的巨賈。
在宗法專制社會體系中,“財富體量”與“社會地位”並不掛鉤。想要在大漢獲得一席之地,其家族或“通經(儒教經典)”,或“仕宦”。
簡而言之,想要獲得政治地位,要麼得是“學閥”,要麼得是“門閥”。類似糜竺那種“單純有錢”的商人,嚴格意義上屬於富有的賤民,政治地位極低。
如果糜竺生在河北,無疑會被許攸、袁譚等“貪鄙之徒”吞沒家產;如果糜竺生在中原,又有曹洪、劉勳等“豺狼無厭之輩”在磨刀霍霍。
商人階層的社會地位,與財富多寡無關,與州郡的直屬上司有關。如果沒有公孫瓚、劉備、陶謙等人的庇佑,糜竺等人的命運,大抵是家破人亡。
於是,商人只有依附公孫瓚和劉備這類寒門軍閥自保;反過來,劉備和公孫瓚透過庇護商人,拓展統治基礎。
按《後漢書》記載,公孫瓚“母賤”。按《蜀書》記載,劉備“家道敗落,織蓆販履”。
雖然公孫瓚掛著“家世二千石”的名號,但因為母親卑賤,而幾乎沒什麼地位;劉備自詡“漢室宗親”,實際卻是冢中枯骨。二人都不得不奮起自強,結交一切可結交的力量,
劉備的公孫瓚的出身,很難獲得世家大族的擁戴,因此不得不另闢蹊徑,尋求豪商富賈的金援。
同時,有錢而缺乏社會地位的商人,在亂世中無力自保,也正巧需要公孫瓚、劉備這類“寒門軍閥”的庇佑,雙方遂結成利益共同體。
因此,這四類軍閥(名豪、大俠、富室、強族)之中,“名豪”與“強族”屬於陽光下的強權,被世家大族所承認;“大俠”與“富室”則屬於陰影中的力量,被世人所鄙視。
嚴格來說,劉備和公孫瓚是同一類人,都對“大俠”和“富戶”有著特別的偏愛,他們麾下充斥著武勇之徒與亡命之徒。
公孫瓚奉行“打擊豪強”的統治方針,因此他的統治基礎,主要由“商販庸兒”組成。除了商販之外,公孫瓚手下還有大量能征慣戰之士,有田楷、嚴綱、單經、趙雲、田豫、牽招等人,甚至劉備三兄弟也曾效力過公孫瓚。
劉備亦喜好交結俠客,與公孫瓚類似。如關羽、張飛,便屬於典型的“俠”。其中關羽還屬於外州俠客,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威名赫赫。
至於河北猛士牽招、田豫等短暫效力過劉備的人,與劉備也有“刎頸之交”;屬於典型的大俠,甚至還包括趙雲,陳登。
陳登是門閥子弟,但具備了濃郁的豪俠色彩,被名士許汜稱作“湖海之士”,可以歸入“公族豪俠”一類。亦被劉備深相拉攏。
比較可惜的是,牽招、田豫、陳登等人因為具備了一定的宗族勢力,能被“名豪”和“強族”所接受,於是見勢不妙,改弦易轍,歸屬曹魏,不再跟隨劉備流浪。
當然,“拉攏大俠”這一行為,並非公孫瓚和劉備獨有;曹操、袁紹、袁術、孫策亦有類似行為。
但由於劉備和公孫瓚的出身、名望、學術背景等因素,難以得到“名豪”與“強族”的支援,因此才特別需要倚仗“富室”與“大俠”的力量。
曹丕《典論》中的四類人物,“名豪”與“強族”屬於豪門軍閥的附庸;而“富室”與“大俠”則成為寒門軍閥的倚賴。
這便是此時的政治風氣。
在“學閥”與“門閥”壟斷地方察舉的情況下,寒門子弟很難得到出仕機會;地位卑賤的商人,與遊離在主流社會之外的俠客,天然具備結合的條件。
漢末軍閥中,類似劉虞、劉表、袁紹等“公族”或“宗室”建立的政權中,很少能找到“大俠”與“富室”的蹤影;他們甚至會放縱手下的“名豪”、“強族”對富戶進行掠奪,以收攬人心。
“豪強擅恣”的情況出現在袁紹、劉表、劉焉治下,絕非偶然。
而在公孫瓚、陶謙、劉備等寒門軍閥集團中,“大俠”與“富室”的地位則頗高,與士族政權大大不同。
一言蔽之,各個諸侯能招攬到什麼樣的人才,由他的出身和政治風格決定。
也就是說,劉備想要獲得世家大族的認可,首先需要改掉身上的遊俠風氣,然後沉澱幾年氣質,養一養名望,就自然會有人來投奔了。
想到這裡,李風說道:“大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既有我們幾個兄弟,便很難招攬到士族啊…”
劉備一聽,瞬間明白了李風的意思。
沒錯,哥幾個是遊俠啊,在士人眼裡完全是莽夫,異類,人家避都不及,還來投你?
想通了這茬,劉備不再糾結這個問題,大手一揮,“好!那就不要士族支援,等咱們遼東攢出百萬大軍,席捲中原,看天下誰敢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