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強盜間的規矩(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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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江湖,靠的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是做事圓滑。
從北方之地,一路前往中原大地,路程之遙遠,一路上所遇強盜之多,那根本就數都數不過來。
硬打?開什麼玩笑。
別說是幾百個鏢師了,你就是僱傭幾千個,你要是真敢打過去,恐怕也得全都死光。
請鏢師武者,為的其實不是打架,而是為了嚇唬人。
黑熊寨的人,數量跟商隊這邊差不多,所以要去了四成過路費。
下一夥遇到的強盜,勢力可能強一些,就能多要去個三兩成。
在下一夥遇到的強盜,可能還不如黑熊寨呢。
要錢?手底下就二三百號人,質量又參差不齊。
你敢當攔路虎,還是攔這種大商隊?誰給你的勇氣啊你!
真把商隊惹急眼了,誰搶誰可還不一定呢。
因此像是那種實力不合格的小強盜隊伍,一般只能眼睜睜看著這種大魚從門前走過。
別說是去要錢了,他們就連頭都不敢露。
畢竟他們可是被通緝著呢,鬼知道對面這群鏢師武者會不會見錢眼開,順手把他們滅了領賞錢啊。
因此別看商隊僱傭武者,花費的錢多。
但是一路上省下來的錢其實更多!
路過一家省一半,有的時候還會全免,過來的武者還能保證自身安全。
這絕對是一舉多得,大賺特賺的買賣!
只不過僱人也得有個量,先別說僱的太多,會導致花銷太大。
光是所有車隊太強,強盜們誰都搶不到,久而久之也會形成麻煩。
他們要是一合夥,湊個幾千人賭你,那到時候不把你褲衩扒下來,都是他們不缺衣服!
而人家能隨便合夥攔路,你商隊難道還能等其他商隊一起出發咋滴?
大家一起走,到時候物資飽和,東西根本賣不出去,你還做不做生意了你!
所以僱人,其實也是一門大學問。
你不能僱的太少,人少了,強盜們要價太狠。
你也不能僱的太多,人多了,強盜掙不著錢,他就會聚堆合夥。
因此什麼規模的商隊,要僱多少人,又是什麼級別的強盜來搶,那道上可都是有規矩的。
不光商隊這邊有,強盜那邊也有。
誰負責的哪一個路段,收了錢後就必須得保證商隊能安全離開,有不長眼的敢在自己地盤攔路,他們還得出頭替商隊解決麻煩。
否則你收了錢卻不管事,那誰還給你錢!誰還養你啊!
沒錯,就是養,商隊養強盜。
別以為當強盜簡單,這年頭在道上混的,沒腦子的都已經死了。
能打?能打有個屁用!你再能打還能打得過軍隊不成?
就算真能打過,都有這能力了,你還當個屁的強盜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