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進院。

季晟、祝植絨和支有才三人在程建軍親自帶領下來到這裡,驚訝地發現這裡的人數量居然一點都不比第二進院來得少,更重要的是,這些人全都很有素質,沒誰高聲。

每個屋子裡都有一張張中間凹進去、有點像足球桌的桌子,在這些桌子上面都打著很明亮的燈,距離很近, 似乎為了讓人能夠看清楚桌子上擺放的東西。

季晟也確實看到有人小心翼翼把自己攜帶來的古董放到桌子裡面,然後另外一個人不上手,就站在那邊仔細地打量觀摩。

“第三進院一樓全部是古董自由交易區,大家各憑眼力,如果打眼了買到贗品也不得尋釁滋事,更不得事後找人報復。”程建軍給季晟三人介紹,“二樓是我收集來相對而言沒那麼珍貴的文玩出售區, 裡面的文玩都標好了價錢,當然, 我賣的基本上沒有贗品,如果有,只要你能證明是從我這買的,立刻把錢退給你。“

祝植絨驚訝道:“程先生,玩文玩就是玩的眼力勁,你這居然允許人退貨?好大的魄力!”

這點季晟聽祝植絨談起過,玩古玩,即使打眼了,買到假貨也只能打掉門牙落肚裡,自認倒黴,作為支付的學費。如果東西是真的只是嫌貴而言退,則更被人不恥。以前古玩界將類似的反悔舉止叫做“拉尿”,是很丟人的事。因而在下手前必須自己考慮清楚,一旦成交,是毒藥也得飲下,絕沒有反悔的道理。

因為古玩界“打眼”和“撿漏”是常有的事。

你“打眼”可以言退, 那如果你“撿漏”了呢?是否店家可以向你要回去?你是否會將“撿漏”產生的厚利補給對方?

就拿現代社會那邊來說,季晟曾經看到過新聞報道,正陽門外有人打眼買了一堆六千萬的古董,結果被人看出全是假貨,最後也只能自認倒黴。

別說私下買賣古董打眼不得追回購買的資金,即便是《拍賣法》中規定也支援“出門不認,打眼不賠”的行規,其中《拍賣法》有一條是這樣規定的:拍賣人、委託人應當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如果因未說明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向拍賣人要求賠償;屬於委託人責任的,拍賣人有權向委託人追償。

從表面上看,好像似乎可以追責。

但第六十一條第二款明確寫明: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宣告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反正古玩圈交易就兩個字,眼力。

程建軍哈哈大笑,“做人要講究信譽,正因為我講究這些東西,你們才能看見我這有那麼多客人,他們不是衝著我程建軍的家世來的,而是衝著我的信譽。”

季晟對他十分佩服, 道:“怪不得你古玩、玉石生意能做這麼大。”

“還行吧, 其實我這裡最賺錢的就是賭石, 反倒是文玩什麼沒這麼賺錢。”程建軍笑吟吟說道:“我看季先生對翡翠很感興趣, 但又沒有親自下場賭石,想來你並不是喜歡賭的人?”

季晟笑眯眯道:“我要麼不賭,要賭就賭大一點的。”

程建軍沒聽懂季晟這句話什麼意思,還以為季晟依舊在說賭石的事情,便順著說下去道:“既然季先生想賭大一點的,六月份緬甸公盤,還有一個多月,到時我們一起去?”

一個多月後緬甸公盤?

季晟聽到程建軍的邀請心臟撲通撲通直跳,立馬道:“行,到時候就勞煩程先生帶我長長見識了。”

“誒,我們是朋友,一起長見識,哪有誰帶誰的,對吧?”程建軍很謙虛地回了一句,然後他好奇地問道:“季先生,你只對翡翠感興趣嗎?文玩喜歡玩嗎?”

支有才笑著插了一句嘴,“程先生,別怪我插話,我老闆對文玩肯定感興趣的,這不,今天下午把槐蔭山房都買空了。”

“啊?買空槐蔭山房的是季先生你啊?”

程建軍一臉不敢置信地看著季晟,“下回那會我聽說琉璃廠來了個豪客,花幾十萬買空槐蔭山房,當時還納悶,誰這麼厲害,未曾想原來是季先生。”

季晟謙虛道:“實在喜歡就咬咬牙買了。”

程建軍似乎真的很想和季晟這麼有本事的人結交,籌措了一會兒,“既然季先生對文玩這麼感興趣,那樓上那些一般的東西我也不帶你去看了,省的丟我臉,我拿件私人珍藏給季先生看看,如果你感興趣,隨便出個價拿了去。”

私人珍藏一般都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