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報了一箭之仇(求收藏,求推薦票)(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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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下淘金這個詞在如今這個年代很火熱。
當然,更多人目光還停留在海楠那邊,對於勇於來深鎮這邊淘金的人還不是太多,真正多起來要在九二年之後。
股票,倒爺,打工等名詞,正是伴隨著淘金熱誕生。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股票以後也許會涉及。
就目前而言,季晟肯定只有選擇倒爺這條路。
倒爺賺錢的手段很簡單,因為國內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尤其是現在價格雙軌制度,倒爺們就利用計劃內商品和計劃外商品的價格差別,在市場上倒買倒賣賺取暴利。
深鎮這邊關稅政策、地方稅收政策都跟其他地方不一樣,東西價格相當低廉。
季晟只要拿回去一賣就能賺一大筆錢,或者說,只要是個人肯像他這麼去做,都能賺大錢。
尤其是眼前的電子產品。
傻瓜相機毛利潤百分之兩百以上!
愛華隨身聽更是有可能達到百分之四百以上!
這在現代社會是無法想象的。
季晟當時就在抉擇,到底是多弄點傻瓜相機回去賣,還是隨身聽。
傻瓜相機相對而言比較好銷售,隨身聽賺得更多,只是銷售週期可能會長一些,而且他是個體,人家有錢人要買隨身聽這種“奢侈品”,極有可能選擇也是商店裡。
也就是說,隨身聽有可能會爛手裡,或者賣不出理想中的價格。
但傻瓜相機不怕,季晟之前有過銷售的經驗,雖然當時賣五十塊錢一臺,如今要賣到一百五,可能比之前要難銷售點,但總的來說,肯定比愛華隨身聽容易賣得多。
就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婦女又一次以為他捨不得錢,從旁邊撿垃圾似得找出一臺粗製濫造的港產隨身聽,“這個雜牌三十塊。”
季晟循聲忘了過去,錯愕道:“只要三十?”
“對,港產不值錢。”婦女似乎說著當前現狀一樣,“我跟你說啊,北邊這東西可貴了,哪怕是雜牌,商店裡也不會低於兩百塊錢的。”
商店裡不會低於兩百塊?
也就是說,自己拿回去哪怕就像傾銷似得只賣一百塊,還能有百分之二百多毛利潤?比傻瓜相機還高一些。
況且他也不太可能傾銷,只是會比商店裡雜牌便宜個幾十塊錢而已。
關鍵這玩意正當紅的時候,如果拿回去賣的話,肯定比傻瓜相機好銷售。
季晟當下就動心了,不過還是討價還價。
婦女說什麼都不肯還價。
最後季晟又去其他店裡轉悠了幾圈,發現價格差不多。
他挑來挑去又回到了婦女的小店鋪中。
“老闆娘,我想了想,如果一臺隨身聽你送我一盒磁帶我就買了!”季晟一進去直截了當。
婦女腦袋搖得跟車軲轆似得,“不行不行,送磁帶我就虧本了。”
季晟語出驚人道:“如果我拿六十五臺,你送我六十五盒磁帶,這樣總成吧?”
婦女吃驚道:“你,你要多少臺?”
“六十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