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英雄救美(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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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廝要殺她。
但她不想死啊——
桃夭立刻含淚討饒:“這位同門,有話好商量。”
“你可以試著求一求本尊。”
求就一個字,說出口絕不困難。
“求你,求求你……”
“沒人教過你求人該怎麼求嗎?”
“……”
有,她也曾經求過很多人。
最懇切的求人,便是三跪九叩,把自己的自尊自憐統統踩進腳下。
看著殺意傾瀉的長劍,桃夭竭盡全力地做出五體投地狀:“仙尊哥哥饒命,這會兒我實在起不來,不然,等過幾日我好一點,再給哥哥磕十個八個頭?”
“啊呸……”陌生弟子吐出一口痰,怒罵,“丟人現眼的東西,難怪凡間談起崑崙,越發地不屑,便是因為崑崙有你這樣的垃圾。”
“……”危急關頭,為求生做一回垃圾,無妨,“是是是,我垃圾,我沒用,我丟人,這位大哥,你看我都這麼退讓了,你的劍能不能收回去?”
“可以。”
桃夭眼睛一亮:“真的?”
陌生弟子勾唇,用劍,挑出了埋在她身下的小鳥妖:“本尊從不說誑語,只要你掐死它,本尊便饒過你。”
“……”
桃夭垂眸。
就在剛才,小鳥妖還問她,有沒有事?桃夭雖說不出話,卻將小鳥妖往身下扒拉了兩下。倒也說不清為什麼要去扒拉,許是因為無謂的同情心?
被她扒拉的小妖,還衝桃夭淺笑。
“動手啊,怎麼還不動手?”
桃夭沒有動。
她真得很貪生怕死,為了活下去,她可以丟掉自尊,做盡無恥之尤的事,但她不能為了活下去,拿別人的命為祭。
豎在她脖頸旁的長劍,向她挪了一寸,冰冷的劍鋒抵在溫暖的肌膚,凜冽的殺意,幾乎穿透了她的動脈。
桃夭知道,這廝要動手了。
“念在同門的份上,本尊給你一次機會,只要你掐死鳥妖,本尊就當你沒有同情妖族,自也不會殺你。
可若你不能掐死鳥妖,那便是坐實了本尊的猜測,你真得同情妖,按照天道下的規矩,本尊該殺你,以證大道。”
滾尼馬的大道,誰特麼定的大道,委實不講理!
可弱肉強食的這一刻,誰還能和她講理不成?
鋒利的劍,因為離得太近,在她的一呼一吸間,割裂她的肌膚,強烈的刺痛,讓死亡的恐懼,更真切地逼近了桃夭。
聰明如她,該動手殺妖了。
便是這小妖,也已經認命的閉上眼睛,它甚至說了一句:“沒關係,妖本就不該活著。”
憑什麼?!
說到底,這一世的她,不過也是一隻披著人皮的妖,若她殺了小妖,豈非承認自己該死的必然,那將來,她又如何昂首挺胸地活著?
“真是笑死本尊了!”陌生弟子猖狂地恥笑,然後他挑劍,將這隻認命的小妖一劍穿心。
鳥妖被刺穿的瞬間,溫熱的血,從鳥妖的傷口處飛濺,濺到桃夭臉上。
桃夭瑟縮了。
這廝以為桃夭滿心恐懼,愉悅地哈哈大笑,他將戳穿鳥妖身體的長劍高高舉起,鳥妖的鮮血,順著他的長劍滴下,一滴一滴地墜落,每一滴都落到桃夭的臉上。
“妖族的血,是不是很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