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押金二十萬(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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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是後世生產廠家在鋪貨銷售渠道時經常用到的策略,就是在一個地方尋找一個代理人,將自己的產品全權委託給他代為銷售。
這樣的好處是生產廠家能將鋪設銷售渠道的成本降到最低。
對於代理商而言,他不用費時費力去搞研發,去建廠投產,只需要花費很小的代價就能拿到大量產品的銷售權,賺取大量的代理佣金和差價。
可以說代理商制度運用得當就是一個雙贏的好制度,甚至於後世某個品牌成就飲料帝國,靠的就是最成功的代理商制度。
以至於無數後者跟風,最後逐漸成為通行的商業規則。
不過那是後世,但在90年代理商對於很多人都是一個非常陌生的詞彙。
黃品超也是如此,他對於鄭南代理商的建議,也本能的猶豫了。
籤代理合同什麼的無所謂,問題就出在要壓錢在電子廠這裡。
“鄭廠長,我是真心想銷售江夏音響,我可以保證每一次都是先付款後拿貨,絕不賒賬拖欠!”黃品超強調,試圖繞過這個押金。
鄭南卻搖頭告訴他:“如果這樣做,那和石老闆他們有什麼區別?我說過了,我鄭南做生意講究一個信譽,我不是在故意刁難黃老闆你,而是隻有我們建立一個新的合作關係,我才好給他們一個交代。”
鄭南還向黃品超保證:“當然黃老闆你放心,一旦你和我簽了代理合同,在你所在區縣範圍內,不會再有第二家代理商。”
這下黃品超是真的動心了,儘管這個年代的生意人都是草莽出身,不知道什麼辛迪加托拉斯,但骨子裡也明白壟斷背後帶來的是巨大的利益,這個利益足夠他接受一個大代價。
“那麼我要壓多少錢在電子廠呢?”黃品超詢問道。
鄭南伸出兩根手指:“二十萬。”
“姓鄭的你板馬耍我嗎?二十萬,你怎麼不去搶啊!”
黃品超拍案而起張嘴怒罵道,雖然他早有準備,但當鄭南說出這個數字,還是讓他怒不可遏。
他就認為鄭南是故意在耍自己,要知道現在江夏的平均月工資還不到一百,你張嘴就是二十萬,這他板馬的不就是搶劫嗎?
李雷和江且先都有點著急,覺得鄭南是不是太獅子大開口了。
鄭南卻不慌不忙:“我知道數額有點高,但黃老闆請相信我,這是絕對值得的!”
“值得個屁!我認為一點不值!”黃品超大手一揮,“十萬,我們馬上可以籤合同!”
“二十萬,我的代理商資格,不存在任何討價還價!”
鄭南一口咬死了二十萬,這是有道理的,的確二十萬聽著很多,但實際上也不過就是二十臺混合音響星光一號的價值,如果換成組合音響江夏一號,還不到十套,要是你有能力,可能三四套就能賺回來。
其實這也是鄭南對黃品超的不信任,畢竟這是在商業規則沒完全確立起來的90年,野蠻生長下到處都是騙局,再加上黃品超也擺明是來佔便宜的,如果不讓他壓錢在自己這裡,很難確保他會用心給自己做事。
至於這二十萬押金,要對普通人肯定很多,但黃品超可不一樣,他是老生意人了,不管是人脈借錢,還是找銀行貸款,還是能集齊的。
同時這二十萬押金也是鄭南對代理商資質的一次簡單測試,要是你黃品超真的窮盡辦法也拿不出這個錢,或者不願意想辦法,就只能說明你的能力和眼光存在問題。
黃品超死盯著鄭南,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最終深吸了一口氣:“好,我可以押二十萬給你,但你必須至少給我保證四十套音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