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警察小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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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萬力和方萬英來到大廳,門口已經堵滿了人,指指點點,七嘴八舌地討論著什麼。
跑過去一看驚呆了,果然是方文奔和方萬慶倆人。
方萬慶手裡還拿著點鞭炮的香,被保安抓了個正著。
兩個保安,一個抓住方文奔,另一個抓住方萬慶。保安身材不高,但非常結實,都是退伍軍人,受過正規訓練,臂膀著實有力,他們只需一隻手,方文奔和方萬慶便掙脫不得。
抓住方文奔的保安一手抓住他,一手指著地上的炮紙,訓斥道:“這裡禁止放鞭炮,你不知道嗎?”
方文奔把一肚子委屈寫在臉上,眉頭皺成了個十字,跟保安理論:“現在哪裡有規定不能放鞭炮呀?”
方萬慶被保安拽得直叫疼,那保安看他是小孩子,沒敢再用力,鬆了鬆手,方萬慶用另一隻手揉揉痛處,道:“保安叔叔,我們確實不知這裡有禁令,你放過我們吧。”
這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指指點點,你一句我一句地說方文奔他們肯定是鄉下人,不懂城裡的規矩。
方文奔這才意識到剛才的話說過了頭,恨不得挖個坑往下鑽,他低下頭好聲好氣求保安:“大哥,我們確實不知道這裡有這規定,你要我們咋辦就咋辦,叫人群散了吧。”
沒等保安開口,也沒等方萬力和方萬英開口,從街道側邊跑過來一名警察。
他便是小楊。
這是方萬力第一次見到小楊,那時,小楊剛大學畢業,臉上還掛著書生氣。
小楊正在巡邏,聽到鞭炮聲後,循聲跑過來,跑得氣喘呼呼的。他向人群瞟了一眼,見人多,有點怯場,聲音些許顫抖道:“誰放的鞭炮?誰放的鞭炮?”
保安說是他們抓的那兩個。
小楊跑到方文奔面前,從腰間掏出一副明晃晃的手銬,不管三七二十一,要給方文奔戴上,道:“你們倆跟我去警局一趟。”
方文奔被這突如其來的手銬嚇住了,他本能地迅速縮回了手。
小楊有點緊張,戴了個空,頓時滿臉漲紅,像個紅臉關公。小楊惱羞成怒,左手緊緊拉住方文奔的手,怕他再次縮回去,右手把手銬舉得高高的,正要扣下去。
方萬英見狀慌了,急忙擠出人群,上前拉住小楊,求道:“警官,他們是第一次來康城,不知道這裡禁止放鞭炮,你放了他們吧。”
小楊看了看眼前這位年輕女子,落落大方,懂禮貌,說話讓人感到親切,特別是別人都叫我小楊,第一次聽到有人稱方萬力“警官”,真是讓人覺得舒服到心坎裡了。
小楊松開了抓住方文奔的手,又放下手銬,走到方萬英面前,看了看方萬英問:“你是誰?”
“我叫方萬英,是十六樓萬才貿易公司的負責人,你叫我小方就好了。”
方萬英回答,她跟小楊差不多高,兩人的眼光在同一水平線上交接,方萬英的氣場鎮住了小楊,在眼光交匯的瞬間,小楊不敢多看她一眼,忙把話題轉向方文奔,他指著方文奔大聲問:“他是你什麼人?”
“他是我叔叔,我們公司今天開張,來給我賀喜的,確實不知道我們這裡的規定。”方萬英再次苦苦求道:“我們把這裡打掃乾淨,你就放了他們吧。”
“那可不行,地,你們得掃,警局,也得走一趟。你們放鞭炮放了整整兩分鐘,估計市長都聽到了,叫我怎麼放你們?”他指著大廳裡的公告欄道:“那裡明文規定不能放鞭炮,你們沒看到嗎?”
方萬慶怯怯道:“怪我們太粗心了,沒注意看那公告,你就饒了我們吧。”
小楊說什麼也不行,又拿起手銬,正要往方文奔手上戴。
方萬力忙上前道:“能不能不要戴手銬,我們跟你走就是了。”
小楊把手停在空中,側身問方萬力:“你又是誰?”
方萬力正要解釋。
這時,徐才也從樓上下來,他出了電梯便小跑過來,跟方萬英說道:“你陪伯父伯母他們,我跟他們去。”
這回,輪到小楊著急了,他一頭霧水:“你們都是誰?還有完沒完?”
“大家都不要給警官添亂了,我跟他們走一趟就好。”方萬英勸方萬力和徐才,又回頭跟小楊道:“我也跟你一起去警局,就不要戴他們手銬了,可以嗎?”
“不行,萬一他們跑了呢?”
“您放心吧,我是公司負責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啊。”
自從小楊聽方萬英說她是公司負責人,打心裡佩服她,在康城,能在這個高檔寫字樓裡開公司的,都是已經在商場打滾幾十年的中老年人,像方萬英這樣年輕的,算第一個,還是個女生,更是前所未聞。
如果換成別人,小楊是不信的。可是,方萬英的氣場和自信讓小楊無從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