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自家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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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我們真的是被湯成給騙了,我們也是受害者啊。”方萬力對王康明說道。
王康明瞟了方萬力一眼:“少來,誰知道你是受害者還是得益者。還錢!”
方萬英受到的打擊不小,臉色蒼白:“如果我們跟湯成是同夥的話,早就跑了,怎麼還會在這裡呢?”
王康明一心只想要回屬於自己的錢,聽不進任何解釋,他不耐煩道:“我不想聽這個,我只認合同。還錢!”
方萬力想,不管怎樣,當務之急是追回這筆款。
只有抓住湯成,拿回這筆款,才能還王康明錢,也才能還我們清白。
想到這裡,方萬力對方萬英說道:“姐,得報警才行。”
方萬英這才反應過來:“對、對,報警,得趕緊報警。”
說完向銀行借電話打了110。
不一會,來了三個警察。
帶頭警察問清情況後,對方萬力、方萬英、王康明說道:“你們都跟我到警局做個筆錄。”
又跟櫃檯工作人員說道:“你帶上湯成取款資料,也跟我們走一趟。”
到了警局,帶頭警察問方萬英:“你說湯成是在你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取走這筆款的,有什麼證據嗎?”
方萬英想了想:“支票上的字肯定不是我寫的。”
帶頭警察叫櫃檯工作人員拿來湯成的取款資料,指著上面的客戶簽名處問她:“這是湯成取款時籤的字嗎?”
“沒錯。”
帶頭警察拿出兩張紙,一張給方萬力,另一張給方萬英,對他們說道:“你們在這上面寫上大寫的一百萬。”
兩人照辦。
帶頭警察核對了支票存底部分的字和簽字後,又把他們寫的字跟存檔的比對了一下,然後傳給其它兩個警察核對,三人一致認為支票上的字不是方萬力和方萬英的,是湯成寫的。
……
做完筆錄,帶頭警察對他們說道:“我們已經立案調查,你們都回去吧。”
眾人都起身,唯獨王康明不想走,他板著臉冷冷道:“事情還沒完,不能走。即使真的是湯成騙走了這筆款,也不關我的事,我們合同上蓋的是萬才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的章,我自然只認你!”
帶頭警察對王康明說道:“經濟上的糾紛,不屬於我們管理範疇,你應該到法庭起訴。我們已立案了,你們就可以走了。”
王康明想:這年頭,經濟案從起訴到判決,少則半年,多則三五載,如果方萬英耍賴,即使勝訴了,也未必能拿到款,還要請律師折騰。現在我急需這筆錢發工資和付給供應商,哪拖得起呀?
等警察破案?他們也給不出破案時間來,說不定到最後還成了懸案。
到法庭起訴?靠警察破案?還不如自己解決的快!
想到這裡,王康明跟方萬力回了公司。
剛進公司門口,王康明便對王小虎和薛成亮說道:“小王,小薛,我給你們介紹介紹。”
王康明說完指著方萬英說道:“這是方總。”又指著方萬力:“這是他弟弟方萬力。”
最後指著方萬力父母說:“這是他們的父母,以後你們就是“自家人”了!”
莫名其妙!
這兩個人他們都不認識,哪來的自家人?
方萬英問王康明:“王總,您這是什麼意思?”
王康明對王小虎說道:“小虎,看來他們真是不懂,你給他們說道說道。”
原來,這是道上的說法。
康城的經濟日新月異,越來越多的人來康城做生意,林子大了就什麼鳥都有。賒賬、爛賬、賴賬和捲款逃跑的也越來越多。
當地一些小混混興起專門替人討債的行業,還有人專門研究討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