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陳老爺子願意救下王肅的原因,不僅僅是出於善心,還有一些是因為他兒子。

此事說來話長,儘量長話短說罷。

前面也說了,繡衣司在民間,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和軍隊沒什麼區別。而陳老爺子的兒子、兒媳,也就是二狗那熊孩子的爹孃,都曾是雍州北邊的兵......

至於為什麼用“曾”這個字,這裡不便多說,這是老爺子心裡的痛。

這也是為什麼二狗這娃瞧著這麼貓憎狗厭的原因了。

大唐一貫的習慣便是隔輩兒親,陳老爺子見兒子、兒媳為國捐軀,悲痛之餘亦有自豪。

對於他們留下來的唯一一個孩子,自己的親孫子,自然是愛得很。

陳老爺子從王肅身上摸出了溼漉漉的繡衣司公函,便覺著王肅也是一個兵,和他兒子一樣的兵。

這些陳老爺子不會對王肅說,王肅也不會知道,但就是有那麼一件事兒,多些人知道還是好的。

兩人接下來就這麼在院子裡,一個躺著太師椅,一個坐著小板凳,嘮著家常,從烈日當空嘮到了夕陽西下,就連夏日灼熱的日光都給嘮得柔和了。

見時候差不多了,陳老爺子就讓王肅自己在院子裡再坐一會兒,自己去做飯。

這次倒是王肅猜錯了,陳老爺子家裡還是有灶臺的,只不過修在屋子後面,方才他在屋內並看不見。

陳老爺子去做飯了,王肅左右沒什麼樂子,那就去熊孩子身上找點樂子吧。

“二狗!”

王肅招呼了一聲二狗。

陳老爺子家裡確實清貧,陳老爺子一個人能撐得起兩口人的溫飽已經實屬不易了。

但他也知道,二狗不能像他這樣,半個文盲。讀書才有出路,要是老陳家祖墳冒青煙,二狗日後能考個秀才,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他也不希望二狗像他爹孃那樣,去當個兵。

眼下可不太平吶。

所以,陳老爺子實在是買不起燭火什麼的,能買點筆墨紙硯已然是咬著牙,再買燭火,估計是掀不開鍋了。

耗子每天飢腸轆轆地來老陳家打秋風,都是抹著眼淚走的,還得記下這一家,下次再也不來了。

因此,二狗每日便只得在大白天,陽光正好的時候,憑著光亮練練字。

不過二狗真真是半點學文的天賦也沒有。

讓他練練字也就罷了,陳老爺子有次從街坊鄰居那兒接來半本遊記。

本來遊記上寫的大多是文人墨客遊山玩水的所見所聞,其中各地風俗、傳聞故事,小孩子看了多半會有些興趣。

陳老爺子也是這麼認為的,可誰曾想二狗看了,沒看出個所以然來,翻開書一刻鐘都沒有讀到,只覺得天旋地轉,那一個個字分明認得,分明是寫在紙上不動的,可在二狗眼裡,就好像是活了過來,張牙舞爪地打起架來。

嘗試了幾次之後,陳老爺子就灰了心,沒再從別人那裡借書回來了,只得先讓二狗練著字,就等著今年看看能不能想個法子給他塞進私塾裡。

私塾裡的先生教,總比他這麼個糟老頭子教好。

二狗讀書不成,倒是對什麼刀槍棍棒的頗感興趣。

大多數男娃娃就是如此,小時候就好動,喜歡所謂的江湖,打打殺殺,刀刀劍劍的,自以為江湖便是當個大俠,受人敬仰,瀟灑快活。

只可惜,江湖,從來都不是打打殺殺,江湖,是人情世故。能應對已實屬不易,懂全了更是全然不可能的。(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