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商場偶遇景朔(2)107(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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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正是在醫院躺了一個多月才出院的景朔。
也虧得他正值壯年,體質又是頂好,不然他這傷放在平常人身上,沒有三四個月休想出院。
不過此刻這個面相很不好相處的男人卻十分無奈,“媽,我們回去吧......”
景母眼睛一瞪,“怎麼?讓你陪媽逛街就這麼不樂意嗎?”
景朔不說話。
景母看了眼沉悶的兒子,真是恨不得敲他腦袋幾下,“你要是沒心思陪我,就找個女朋友來替你完成這項任務,你今年二十六快要二十七了,這麼大的人還沒有女朋友,隔壁老李家都抱上孫子了,李家那小子比你還要小上一歲呢!”
景朔額角抽動了一下,“媽,您又不是不知道我所在的部門。”
說起這個,景母也愁。
責任與權利是相當的。
他們景家能有今天的地位,自然少不了付出,經常接上頭的任務更是常有的事情。
但單作為一個母親,景母是斷斷不想自己兒子經常涉險。
景母忽然想起什麼,眼睛一亮,“對了,木香那丫頭好像對你有意思,你怎麼看?”
景朔只答,“我現在沒有談女朋友的打算。”
景母以為有門,“這麼說,你還是喜歡那丫頭的?”
景朔:“沒感覺。”
景母氣,忍不住又跟小兒子嘮嘮叨叨一大堆,說你大哥都結婚了,你怎麼還不加緊。
景朔站在一旁聽著,左耳進右耳出,同時也左右到處看以告之母親他心不在此。
而這一看,景朔恰好就看到不遠處一道嬌小的身影。
那是一個穿著鵝黃色衛衣的女孩兒,她一米六不到,扎著丸子頭,本來就白皙的面板在鵝黃色的襯托下更白嫩了,她的褲子是那種很時尚的五分褲,露出的兩條小白腿筆直勻稱。
因為職業關係,景朔有刻意培訓自己認人這方面,再加上他記憶力本來就好,經過訓練後說是過目不忘也不為過。
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