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規矩與發現(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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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破隊成員紛紛表示;“當然還是一起過啊。”
大伯母:“對啊,房都建一起了,咱以後就是一家人。”
羅氏也道:“是啊,在南州咱人生地不熟兒的,要是沒個自己人,可不得讓人欺負死。”
李秀才也道:“從決定把房建成這樣,我們就沒想過要分開過日子,是吧,張兄、高兄?”
張秀才高童生異口同聲道:“是啊。”
沈慕夕聽大家表達完自己意思,沉思片刻後道:“既然各位叔伯嬸孃都想合著過,那合著過也得有個章程,
不然時間長了,定會有矛盾,所以我想著,不若這樣,推選個人出來管理公賬公糧,
大家每月以人頭交生活費,生活費包含飯食和衣物,大人的家用要比孩子的高些,大家覺得可行嗎?”
張秀才捋一思忖道:“可行是可行,但要制定家規,大家按照規矩來,還有人頭費要怎麼交,
還有我們這些讀書人,不會耕種,又分了地,可以佃出去嗎?”
沈慕夕心算了下道:“我們一共七戶人家,每戶分了五畝良田,一共三十五畝。
會種地的,就只有劉壯叔家和大安叔家,他們兩家能耕種的有八人,八個人種那麼多地是在太累了。
一畝地大概能產一百五十多斤糧,三十五畝地大約能產將近六千斤。
咱一共四十三人,出去在家吃飯的我姑母和我哥,長期在家吃飯的一共四十一人,
平均每人一月大概吃十幾斤糧食,一月大概要消耗將近六百斤糧,咱手下三十五畝地,
全種糧都不夠咱吃一年,還得再買一千多斤糧,才夠吃呢,南州米價比鄂州便宜,一百文一斗米,
也就是九文錢一斤,一千多斤要九兩多銀子。咱要活好,地要耕,護膚品要做,還得做些其他營生,
才能維持咱生計的同時,供家裡男丁讀書。所以咱家的讀書人也得動起來,
大家一起搞錢,才能越活越好。”
沈卿冬聞言第一個站出來,響應號召道:“那是當然,現在可不比以前了,
咱不能再靠著全家拼命,供咱讀書了,我明天就跟著大壯哥和大安哥去翻地。”
張秀才像是被鼓勵到了,也高聲喊道:“我也去,我也不能靠媳婦供我讀書。”
沈慕夕卻擺擺手道:“咱也不能全靠耕種活呀,我想只種十畝糧,其餘二十五畝,十畝種菜,
十畝種些藥材,五畝種些花做護膚品用,等房建好再在家裡培育些口蘑,這些都能是能賣錢的。”
大家想了想,覺得可行:“成,反正咱每家都有人做那個護啥的,留出地來種花種草藥都行,
那玩意兒賺的可不少。”
沈慕夕笑著道:“是啊,既然分地的問題解決了,咱就來說生活費和賬目的事兒吧,
大人男子每月交二百文生活費,女子每月一百五十文,孩子六歲以上的每月一百文,
六歲以下的每月七十五文,每年採買兩次布料,保證大夥有衣穿,大家看可行嗎?
如果可行,大夥就選管錢、管賬、採買的人吧!”
大伯母聽聞還有新衣,急忙朝沈慕夕擺手:“一月就交這點錢,咋還能買布,阿夕你該不會自己偷偷貼錢吧?”
沈慕夕這才想起來,大伯母還沒進過城,所以不知物價。
她忙給大伯母解釋:“大伯母,南州布價,一匹布比鄂州便宜一半,所以每月剩下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