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章 西河法令(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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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法令》:
“西河之地,多年來律法凋弊,民不聊生,法度全無,是故,監察使林蘇,奉仙皇仙旨,整頓西河,重建法度……”
其一,各大種族人人平等,取銷一切種族特權。
其二,各大種族在仙朝法令面前,都需遵守,但有作奸犯科者,同罪同罰。
其三,各大異族西河境內經營,依率納稅。
其四,各大異族禁飛區,統統取消。
其五,敢於以武犯禁者,廢其修為,敢於反抗者,當場誅殺,聚眾反抗者,全體誅殺,舉族而反者,滅其一族!
其六……
林林總總二十一條。
條條款款都讓人觸目驚心。
眾位族主臉色齊刷刷改變。
如此一來,異族在這方天地,徹底喪失所有特權,跟普通人沒什麼兩樣。
這如何可以?
木族族長身而起:“林大人,本座雖敬你仙朝欽差,但你這些法條,有違和平協議之規定,本座豈能服之?”
“正是!”黃族族主道:“我三十四異族受仙皇陛下委託,鎮守西河,和平協議明確規定,享有諸多特權,林大人今日欲一言廢之?”
一時之間,群情激奮。
鶴排雲身邊的諸位官員面面相覷,全都說不出話來。
因為和平協議的確有。
雖然沒有明確的特權標註,但協議內容之中,的確有特權的成分,比如說其中最大的一條,但凡大事,仙朝與異族商量解決。
這就是一條什麼都可以朝裡面裝的條款。
什麼叫大事?
殺人越貨算不算?
只要算,那麼,異族在這裡殺了普通人,地方官你就沒辦法處置,因為你必須與異族商量才能解決。
異族只要不同意,你就殺不了他的人。
和平協議,形成了這一方天地暫時的和平,卻也埋下最深的禍根。
那就是沒有法度。
沒有法度,吃虧的是誰?
當然是老百姓。
異族的戰力,修為,人多勢眾,豈是普通百姓能夠抗衡的?一旦起了衝突,眼前虧始終是老百姓在吃。
事後追究,人家一紙和平協議,就堵住了法度的懲罰。
林蘇手輕輕抬起:“來,將收集到的異族犯事記錄給我瞧瞧!”
計千靈伸手,一本厚厚的冊子遞給林蘇。
全場的喧譁突然就安靜了。
林蘇手一展,冊子開啟:“木族,十九年前,血洗林家莊,殺89人,同年,佔東城商鋪十七間,殺23人,次年,滅本地宗門落華宗,殺3125人……二十年間,有明確案卷記載的,木族殺我人族就有16452人!殺得真是暢快啊……”
全場之人心頭大浪翻,突然之間來這手,劍指何方?
林蘇目光慢慢抬起:“易族主,和平協議說得好,遇到大事,你我兩方商量解決,現在我們就商量商量,這筆賬,怎麼還?”
木族族主心頭猛然一跳:“此案早已了結。”
“早已了結?為何我的案卷之中所記載的,是當日地方官與你木族商量,你們根本理都不理,案件至今未決?”林蘇道。
木族族主,以及他身後的人全都語塞。
這是事實,當時地方官的確找他們商量過無數輪,但是,誰鳥這些地方官?案件就此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