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拔高標準(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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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十三年二十四日,豐國公戚金病逝廣州定遠侯府,終年七十七歲。
他這一生隨其叔父戚繼光、戚繼美血戰殲倭,勳垂閩浙,壯猷御虜,望著幽燕,哪怕之後戚繼光和戚繼美遭遇猜忌,他依舊屢建戰功,入朝抗倭,帶兵戚家軍先諸將而登漢城。
薩爾滸之敗後,他變賣家產,自告奮勇奔赴戰場,在天啟元年的動盪局勢下,為大明抗住了後金的攻勢,讓朱由檢有了發動復遼之役的機會。
可以說,如果沒有他,朱由檢想要覆滅後金還需要推遲幾年。
是他和秦邦屏等人守住了遼東,大明才有了中興的時間。
因此,當他病逝的訊息傳到北直隸時,朱由校下旨以親王之禮將其厚葬,並追贈其為豐州王,諡號武襄。
只是,對於戚金生前最後一個請求,朱由校無動於衷。
薊州兵變這件事情,可以說是大明朝史上,除土木堡之變外,從皇帝到百官乃至士卒都最不願意提起的桉件。
為了掩蓋這件事情的責任人,文臣們最後只能把事件的原委怪到了皇帝與所謂的南北軍兵“矛盾”的“歷史積怨”上去。
說的清楚些,薊州兵變這件事情,直接鎮壓的是薊州總兵王保,支持者是兵部尚書石星。
所謂戚家軍,實際到了朝鮮之役前後,已經統稱為了南兵,而支援啟用南兵的,則是兵部右侍郎的宋應昌。
對於薊州兵變的過程,在萬曆年間當時對此事的記載,依然分成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代表著明朝中央朝廷對薊州兵變看法的《明神宗實錄》,不乏批評總兵王保“欲張大其事冀以邀賞”,甚至將這起事件描述為“雖長平新安之殺降坑卒未為過之”。
在內閣和萬曆皇帝本人看來,薊州兵變就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屠殺,而作為事件的另一個視角,時任薊遼總督孫礦和參與鎮壓的兵備方應選看來,這件事情似乎處理的於情於理。
在二人的著作記載中,他們也試圖和南兵談判,但由於南兵堅持討要軍餉而不歡而散。
之後便是熟悉的王保詐騙南兵,隨後下令屠戮南兵。
在斬殺手無兵器的南兵數百人後,王保遣散了其餘南兵,南兵只拿到了當年朝廷答應給他們軍餉中的一半。
這件事情,薊鎮官員的記載和朝廷中央的實錄記載產生了很大分歧。
結合當時大明朝的政治態勢來看,之所以產生這麼大分歧的主要原因,很有可能是當時薊遼總督孫礦和兵部尚書石星之間,圍繞朝廷是否對日本議和封貢所造成的。
簡單一句話,對明朝的官員來說,事情的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黨爭。
時任兵部尚書的石星,出於對明朝本身的利益考量,和基於自身對在朝鮮的日軍勢力、朝鮮情況的認知,原本在出兵援朝時態度積極的石星,此時一反過去,轉而反對繼續在朝鮮和日本作戰。
石星認為與其在朝鮮繼續消耗明朝的國力,不如在對雙方關係問題上,明朝退讓一步,以封貢議和換取日本不再侵犯朝鮮的承諾。
但是比起石星,朝廷上的其它大臣卻主張堅決抗倭,因此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所以,當石星在收到了南兵鬧餉的訊息後,他並沒有立即處理奏疏,而是用拖延的態度來處理。
這麼一來、南兵的事情就被一點點的託大,直到王保詐騙南兵,隨後帶兵鎮壓。
從前因後果來說,這件事情是朝廷的不對,但在這個時代,朝廷不可能有不對的地方,因此南兵即便被欠餉,也不能鬧餉。
只要他們鬧餉了,那就是兵變,就可以鎮壓。
鎮壓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殺雞儆猴,讓啟用南兵,並且支援主戰的官員吃癟。
說白了,南兵是黨爭的犧牲品,而不是南北兵之見的犧牲品。
總之,這件事情涉及到幾十年前的黨爭,幾十年前的事情太過遙遠,牽扯太深,就算要查,也查不出什麼東西來。
因為話說回來,這桉子中的主謀石星早就在萬曆二十五年被萬曆皇帝下獄,兩年後病逝獄中。
這件事情中主要鎮壓南兵的總兵王保,也已經在薊州兵變後病逝。
至於其它參與鎮壓的兵馬和將領,實際上他們也是南兵,只不過血統沒有被鎮壓的這一支純粹罷了。
這樣的一筆湖塗賬,想要拉扯清楚可就太難了。
更別提這件事情發生過後,萬曆皇帝本人也是半默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