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大作家的幽默(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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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看到在縣文化館工作的那幫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我覺得生活很不公平,我們在那一天拔那個8小時的牙,他們在大街上東逛逛,西晃晃,問他們為什麼不上班呀,他們說,他們在大街上就是上班;
所以我就很想調到文化館去工作。
想進文化館,必須有作品,那怎麼辦呢?
寫唄,我找來一本《人民文學》,跟著裡面學寫作,標點符號也跟著學。然後去作品裡尋找文學大家,從川端康成到馬爾克斯,一邊看一邊寫,寫一篇投稿一篇。
後來很順利,就調到文化館去工作了。”
“第一天去上班時候,我故意遲到了2個小時,結果發現,我是第一個到的!我就知道,那個單位,來對了。”
哈哈哈哈哈!
這一句話讓子楓和馮浩捧腹不已。
馮浩笑道:“中山先生、魯迅先生等人都是棄醫從文,才成為一代大家的。看來要想當大文豪必須先學醫。”
劉華此時卻想起了什麼:“其實吧,我念中學時,在主流文學中,魯迅的地位非常高。年少的我卻覺得魯迅的沉悶、灰暗和無聊,無知地認為魯迅是一個糟糕的作家,他顯赫的名聲只是政治的產物。
但我又深知“魯迅”這個詞彙象徵的權威和力量。我記得又一次在與夥伴們爭論太陽一天中什麼時候離地球最近的時候,我情急之下大喊:“魯迅先生說過,太陽中午的時候離地球最近!”一下子就把對方鎮住了。
哈哈哈。
劉華老師太好笑了。
子楓笑得嘎嘎響。
劉華:“不過要等到二十多年後的一天,我偶然重讀《狂人日記》時,自己被那句“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給鎮住了。“像子彈穿越了身體,而不是留在了身體裡。”我感覺那時候我第一次讀懂了魯迅。”
王磊此時也好奇道:“劉華老師進了文化館工作,怎麼沒有同流合汙,還那麼努力地寫啊?”
對啊,馮浩也覺得奇怪,按照當時劉華的想法,他進去應該就一起墮落了才對啊。
劉華笑道:“當時我的朋友們,我的同學們,他們都是聚在一起,打撲克牌,喝啤酒,我自己一個人在家裡寫作,這樣寫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我想過上一種不被鬧鐘吵醒的生活。所有的人,人生的奮鬥目標就希望生活裡面沒有鬧鐘。”
“我記得十幾年前,我們有四個作家去義大利參加遠東文學論壇,他們給我們的題目是“我為什麼寫作”,我們這四個作家,互相之間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寫什麼,然後我第一個上去,就唸完了我的不願意做牙醫,想那個睡懶覺,想那個不上班,然後呢寫稿費還歸自己,就這樣走上了文學道路。
然後第二個是莫炎上去了,他是當兵的,他在那個站崗當哨兵;他當了好幾年哨兵,他發現呀,穿著皮鞋的都是軍官,穿著球鞋的都是士兵,他想給自己弄一雙皮鞋,裝一下自己是軍官是吧,他是個士兵嘛,可是沒錢怎麼辦呢,他說他寫,發表了有稿費,可以買一雙皮鞋了。這是他走上文學道路的原因。
黃朔那個也差不多,也類似是一個比較不靠譜的一個故事。
唯一一個比較純潔的是蘇彤。”
在我們都念完了自己的稿子後,蘇彤死活不願意念他的稿子了,因為他覺得自己寫得很丟臉,他說自己太蠢了,他是這樣寫的:
“自己當年考上了帝都師範大學,然後在大學裡面如何熱愛上了文學,然後開始走上寫作道路”
經歷了“社死”的蘇彤,自己都表示“我怎麼會那麼愚蠢呢,我怎麼會說我自己熱愛文學才走上文學道路呢,我應該也跟你們一樣瞎編一個。”因為不夠“墮落”,而與他們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