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張、林檢察總長nim的調兵遣將(3/5)(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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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詢有點煩躁:“首爾廣域搜查隊的總警,刑事三組的組長都不管用嗎?首爾廣域搜查隊啊,廣域搜查隊!!!不是什麼小警察,是廣域搜查隊!!!”
“廣域搜查隊的總警又怎麼了??別說總警了。就算我是一把手治安總監,沒有搜查令,新羅酒店照樣可以不鳥我。”男人用手挖了挖自己的耳朵,悠閒的感嘆道:“所以林檢察總長nim,您給我個調查案件理由唄。讓我這個小小的警察在可以配合林檢察總長nim的工作吧。”
“關於一個......”林哲詢覺得理由有點丟人,他便毫不猶豫的撒謊道:“使用昏迷手段綁架的案子。”
“昏迷綁架?還綁到新羅酒店?你別說了,我的手機是三星手機,待會被人直接一個精準定位爆炸怎麼辦。”
“不是三星的人乾的,就是......”林哲詢說道:“就是讓你去查一查。”
&n,你快點給我搜查令不就得了。”對方的聲音開始變得有點輕佻,他聽出來了林哲詢的心虛。
“你別廢話了,告訴我你在哪,我讓你去下一個地點你找到了嗎?”
“早就在大門口站著了呢。”電話那頭的男人看著面前熄滅的霓虹燈牌照。“可是這大早上的,好像也不開門啊。你說的綁架案就是從夜店開始的?”
“對,如果我的記......記錄沒錯的話,案件就是從夜店開始的。然後犯罪場所到了新羅酒店。”林哲詢想著那天李知恩對自己說的話:“如果可以的話,你看看附近有沒有一家烤肉店。”
“烤肉店?”
“對,比較......應該是有隱秘聚餐功能的烤肉店。”
男人轉了一圈,發現周圍要麼是夜店酒吧,要麼是一些炸雞店。唯獨沒有烤肉店的蹤影:“我現在的視野裡一家烤肉店都沒有。”
“沒有?行吧,那就直接去夜店裡查查監控。夜店總能讓你看監控吧。”林哲詢打趣道:“除非他突然有人跳出來說這是青瓦臺背景的夜店。否則你別給我說不行。”
“行行行,林檢查總長,您入職檢察官才一天。就已經無理由的,直接越權對首爾廣域搜查隊的刑事2組的組長下命令了。您可真厲害。”
&n?說明你其實心裡還是認可我這次行動的。”
“呵呵,給你臉了。不和你說了,我去勇闖虎穴了,棒打女妖怪!!”電話那端的男人也沒有和林哲詢禮貌再見的意思,直接將手機結束通話。然後走進了看起來不怎麼正經的夜店。
PS:
文大統領昨天的親自下場發文看到了沒?還“絕對實力碾壓”,“一下子也消除了1000m的冤枉委屈的壯舉”
所以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吹他。可能是韓國文化海外推广部門給錢給夠了吧。所以營銷號瘋狂吹。
什麼亂七八糟的“願為江水,與君重逢”的垃圾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