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以身作則(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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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說這話還好,一說這話,劉備的神情變得突然可怕了起來。
所有人都沒有見過劉備什麼時候流露過這種表情。
只見他手緊緊的攥著劍柄,一字字的問道:“你犯的這麼多軍法。只要說出來一條你冤枉的地方,就能免死!並且某也可以把人頭送給你!如何!”
李逵聞言神情一震,不過嘴裡依舊是哭喊道:“要殺就殺吧!俺鐵牛的命都是大人的。不論怎麼殺,俺都心服口服!”
“你果然什麼都不懂啊……”
劉備搖了搖頭,滿臉上寫滿了‘失望’二字。他本以為李逵只是粗魯,沒有想到竟然連人話都聽不懂了。
別的人或許不懂什麼兵法,可是劉備打了這麼多年的仗了,軍事能力就是再差,理論方面平日裡跟著諸葛亮學習也是知曉的。
不說別的,當年諸葛亮可是出了名的治軍嚴謹。他看得史書,就記得孔明最後一次北伐時,以弱勢兵力還在魏國腹地分兵屯田,當著司馬懿的面,做到了‘百姓安堵,軍無私焉’這一條。
可想而知,鐵一般的軍紀才是至高無上的獲勝法寶。
自己今日若是不殺李逵的話,那麼以後就用不著帶兵打仗了!
就在李逵繼續哭叫之時。眾人就見到劉備突然上前一步,沉重地說道:“執法官。若是我早回來一日,今日慘劇便可以避免!”
劉備凝視著裴宣說道:“若按軍中法規,凡有將士中途返家,失期未歸,該如何懲處?”
“若按軍規,回鄉省親逾期七日未歸者,鞭笞二十!逾期十日未歸者,脊杖二十,官降一級!逾期十日以上違規者,便可問斬!”
裴宣通曉軍中法規,果斷回答道。然而他說完之後,便直直的瞪著劉備。彷彿已經預料到了什麼一般。
劉備點頭說道:“我逾期兩日,在此期間,麾下虞侯犯了軍法。以致犯下大罪,又該如何懲處?”
此話一出,眾軍將士皆是一愣。裴宣看到劉備認真的神情,也是遲疑地回答道:“這……此番是李逵犯了軍法。幹大人何事?豈能治罪!”
劉備正色道:“我身為主將,未有識人之明,離營前也不曾命人管束李逵,以致此人犯了軍法!理當以身作則。”
“李逵之罪!不罰不足以平民憤!此皆是我之過也!”
李逵此人性格惡劣,毛病極多。劉備一開始想得如果真的能馴服對方,相信他一定能追隨自己南征北戰。
只可惜劉備終究只能將李逵就地正法。
有他在,軍營裡早晚會出事!
劉備想到了這裡,心中的那點遲疑在也不見。厲聲說道:“我逾期兩日!當脊仗四十!執法官!行刑!”
一聽劉備竟要讓自己承受脊杖之刑,臺下一眾人無不目瞪口呆,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然而劉備卻依舊是是毫不猶豫地望向裴宣,高聲道:“還不行刑!”
說完。便脫下了自己的上衣。命人拿過一張長椅自己趴在那裡。厲聲說道:“行刑!若是敢有半分遲疑!某先斫爾頭!”
裴宣見此知道劉備鐵了心的要以身作則。於是便命人上前。
武松連忙說道:“大人!此次是我治軍不利!才使得李逵觸犯軍法。這仗理應由我來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