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 【柯爾特轉輪手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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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機差不多了,下雨天話鋒一轉:“這雖與誠信無關,但出於友善和理解,我們仍願意購買一小部分烈酒,為你們降低一些損失。”
商人史密斯的臉色緩和一些,想了想說道:“你們願意買多少?”
“五十加侖。”下雨天說道。
“五十加侖?這太少了!”史密斯臉色又難看起來。
“我們帶了六百多加侖的酒,五十加侖連十分之一都不到。你們至少得買走三百加侖,否則我們就血本無歸了!”
“我說過,阿帕奇人已經決心戒酒,我們不會再讓酒侵蝕我們的身體和靈魂。”下雨天停頓了一下,接著道,“這樣吧,一百加侖,不能再多了。”
用大酒袋裝,一百加侖差不多就是兩百袋,醫用綽綽有餘,個別酒癮嚴重短時間戒不掉的,也可少量飲用以便續命。
“兩百加侖。”史密斯還想爭取一些。
“就一百加侖。”下雨天毫不猶豫地說道。
史密斯一陣沉默。
下雨天卻又說:“不過,雖然烈酒我們只要一百加侖,但其它商品,我們願意多買一些。”
“其它的商品,我們現在可能沒有足夠的貨物。”
“這次不夠沒關係,又不只是這一次買賣。今後阿帕奇人依然願意向你們購買商品,而且生意的規模只增不減,只是不再主要購買烈酒了而已。”
史密斯想了一下,問道:“你們想買什麼,布料?刀?還是火槍?”
在他看來,工業世界精美多樣的布料、金屬製的刀斧以及火槍,這三樣最有可能取代烈酒的地位。
“火槍。”下雨天說道,“我們需要兩百支槍。”
抵制烈酒的決定讓阿帕奇人省下了不少錢,經過討論,尤其是經過馬哨的推薦,人們決定購買一批火槍,兩百支,不多但也不算少。
“你們需要什麼型號的火槍,這把怎麼樣?”史密斯拿來一把槍。
下雨天看向馬哨,馬哨點了點頭,上前從商人手裡接過槍,準備試一試。
“棕貝絲,英國貨,這把據說還在1840年殺死過一箇中國軍官。”史密斯隨口說道。
為了照顧印第安人的英語水平,史密斯用的都是簡單詞彙,語速也比較慢,因此馬哨聽懂了。
毫無疑問,這說的是鴉片戰爭。
馬哨有些感嘆,然後才擺弄了一番棕貝絲。
他不想要這種槍,太老了,在他的印象裡,這玩意好像是十八世紀早期發明的,距離現在都有一百多年。
其實現在使用棕貝絲的人並不少,就像史密斯說的,一直到鴉片戰爭,英國軍隊還在裝備棕貝絲。但作為一個未來人,馬哨對這種即將淘汰的火槍實在提不起興趣。
他正要問還有什麼型號,目光卻忽然一凝,直勾勾地盯著史密斯身後的一個年輕白人,準確地說是其手裡的槍。
左輪手槍!
馬哨仔細看了一眼,確定對方拿的就是左輪手槍或者說轉輪手槍,當即指著說道:“讓我看看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