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

美利堅合眾國,中西部,一片尚無建制的領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著幾十個圓錐形牛皮帳篷,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見的一種住宅,被稱作“梯皮”。

只不過,此處的印第安人並沒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為屍體,被十幾個手持來復槍的白人男性清點著數量,鮮血染紅了周圍的土地。

“我們發財了,哈哈,這些阿帕奇人的頭皮值兩千美元以上!”

“我覺得賞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別忘了這幾個成年男人,他們的頭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還有他們營地裡的毛皮,也能賣不少錢。”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針對印第安人釋出的懸賞,懸賞往往以割下來的頭皮為證,賞金價格因時期、地區而異,但一般不菲。

比如婦孺的頭皮賞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頭皮一百美元。在這個時代,美國人還以農業為主,多數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這足以稱得上是重賞。

當然,想拿這賞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對的還是阿帕奇族這種好戰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進去也是常有。

“一大筆賞金,我們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們一邊議論著,一邊面露豐收般的笑容,而後紛紛抽出刀子,開始收割他們的戰利品——頭皮。

“感謝上帝……”

他們當中不乏虔誠的信徒,當下習慣性地禱告著。幾十個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頭皮,雖然以婦孺居多,但也能讓幾乎每個人都分到相當於一年收入的賞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謝特!”一個年輕白人忽然咒罵道,卻是在割印第安人頭皮時不小心傷了自己的手,惱火不已。

“怎麼了,夥計,你不是說你以前幹過這活嗎?”

年輕人臉上閃過幾分窘色,轉頭回道:“過來幫我一下吧,康納,我的手受傷了。”

康納鬍子拉碴,不修邊幅,但明顯是個老手,手裡拎著兩張完整頭皮的頭髮,衣服上卻沒有一絲血跡。

他笑了笑,走過去:“看好了!”

說著,康納就抬手將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屍體的後腦處,隨即彷彿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齊地切了一圈口子出來。

然後他另手抓住屍體頭頂的皮發,用力猛拽,只聽一聲裂帛,鮮血淋漓的頭皮就被撕了下來!

“怎麼樣,學會了嗎?”

年輕人沒有回答,而是眉頭一皺,彷彿發現了什麼東西,直勾勾地盯著印第安人營地邊緣處的某個錐形帳篷。

就在這時,一個上身赤裸、黑頭髮、黃面板的瘦小身影從帳篷裡猛地竄出,拼命往遠處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歲。

一個孩子。

或者說,五十美元。

“啊,這還有個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