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就是這麼自信(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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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野牛群在面對獅子的襲擊的時候,會團在一起,屁股朝內腦袋向外,結成一個穩妥的防禦陣型,這是連動物都知道的事情。
就在昨天夜裡,斯蒂芬卡尼的隊伍在不知不覺中便像是遇襲的野牛群一樣,團成了一團,將尖銳的犄角朝著外面。
只是吃草的終究只是吃草的,在面對吃肉的捕食者的時候,無論什麼陣型都只能被動挨打,唯一所倚仗的,便是自己的血厚,經得起消磨。
當天邊出現第一縷晨光的時候,斯蒂芬卡尼正在他的陣型裡橫衝直撞,揮斥著他的部下:
“不要慌,不要亂!我們人多!我們武器好!我們更堅強!基督在上!”
只是那從西向東蔓延的一片屍體帶,在無時無刻地提醒著他,他的隊伍正在一邊失血,一邊向東撤退!
他並沒有下達撤退的命令,但是群體的無意識行為,已經不是他的命令可以左右的了。
能夠維持住現有的陣型不潰散,已經充分證明了,他其實是一個合格的統帥。
大概唯一的缺憾便是,眼前的印第安人軍隊,是如此的與眾不同。
這不是他印象中的印第安人!
在他將近40多年的軍旅生涯中,至少有90%的時間是在與印第安人作戰。他自認為,沒有誰比他更瞭解印第安人了——關於這一點,即便是戰爭部的部長威廉馬西也不得不承認,他是對付印第安人最資深的專家!
——這個一個零碎的、一盤散沙的民族!
印第安人並不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其中分為大大小小的千百塊,同非洲那些黑奴沒有區別,外人根本就無法分清他們到底屬於哪一個部落,說哪一種語言,有什麼風俗……也根本沒有必要去認識這些。因為也許你昨天還費盡心機和一個部落搭上了關係,到了今天這個部落就消失了!
印第安人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戰爭,比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間的戰爭還要來得殘酷。
就跟斗狗場的狗群一樣,主人無論怎麼虐待折磨這些狗,都遠不如狗與狗之間的爭鬥來得慘烈。
——這是一個愚昧的、野獸一樣的民族!
印第安人內部的發展差距極大,隔著一條河的距離,河這邊的部落已經在使用火槍了,河那邊的部落還在為如何生火而發愁。
但是無論是使用火槍的印第安人,還是使用木棒的印第安人,他們手中的武器在白人軍隊面前都只是個裝飾品。火槍在他們的手中只是一個時髦的木棒而已,他們最大的武器其實是他們的嘴巴,它會發出‘嗚啦啦’的聲音,好像這樣就能殺死敵人一樣!
斯蒂芬卡尼曾經率領著20個人的隊伍,從蘇必利爾湖殺到安大略湖,一路洞穿了上百個部落。他時常遇到,那些印第安人手裡明明拿著火槍,卻一槍也不開地衝到他的面前要與他拼木棒!
——這是一個懦弱的、不知道勇氣為何物的民族!
絕大多數印第安人死在了逃跑的路上,而不是戰鬥中。
他們害怕聽見槍聲,也害怕看見刀光,甚至於到了一見到白人轉身就跑的地步。這一點他們甚至還不如黑人,斯蒂芬卡尼聽說,在非洲的捕獵隊在抓捕黑人的時候,有很多黑人是因為好奇而落入網兜裡的。
紐約和華盛頓曾經有一個印第安人公園,裡面關押著幾十個印第安人部落酋長,只需要一顆糖果就能讓這些酋長跳‘火雞舞’!
……
雖然,弗裡蒙特的死讓斯蒂芬卡尼不得不重視白石城的印第安人聯盟,但是對於印第安人軍隊的輕視,是鐫刻在他骨子和血液裡的東西。
老鼠偶爾會咬死一隻貓,但是貓卻永遠不可能因此而害怕老鼠。
即便是斯蒂芬卡尼如今被困在了草原上,他其實依然覺得,自己會勝利的!
這是真的!
他絕對沒有欺騙他計程車兵的意思,因為他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會勝利!
不需要理由,不需要證據,不需要解釋。
即便那是一群來去如風的槍騎兵,也不過只是印第安人槍騎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