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端起桌面上的粗陶碗,喝了一口洛岑給他泡好的鮮菊茶。

守,還是攻?

斑鳩相信,只要自己做出了決定,屋子裡的人肯定都會支援自己。

但是,他還是希望,能聽到他們說出心底的想法。

沒有人天生就應該為其它人去死,但是如果他們將來真的要死了,斑鳩希望,這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的。

當他們去死的那一刻,他們應該明白自己死亡的意義所在。

如果沒有這樣的覺悟,就完不成印第安復興的大業。

或許等到將來勝利的那一天,這一間屋子裡所剩下的人已經沒有幾個了。斑鳩希望,那還僥倖活下來的幾個人,能夠明白,他們之所以還活著,是因為有人替他們去死了。

“那就打唄!還能怎樣?”鸚鵡第一個開口說到。

他左右看了看其它人。

“如果可以不打,我是真不想打!”煙男嘆了一口氣,說到:“但問題是,咱出生就是個印第安人,跑也跑不掉啊!”

“打!”鹽巴沒有抬頭,說到:“早打!大打!打爛做數!打不過也要打!如果沒有火雞嶺那一戰,說不定我都想勸勸大家。但是打完了火雞嶺那一仗,我突然就想明白了,我這一輩子,就是該和白人打個不死不休的!”

鹽巴這一席話,讓圍攏著桌子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點了一下頭。

火雞嶺那一仗,慘烈無比。

斑鳩部落的舊有人口,直接折損了一大半。

但是戰爭結束之後,沒有一個人在斑鳩面前叫過苦,也沒有一個人在斑鳩面前流過淚。

即便是那十多個被打殘了的傷員,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傷口發黴,流膿,最後將近九個人都在半個月後死去了。他們在生前見了斑鳩,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酋長,謝謝你帶著我們報了仇!”

那一仗,打破了白人不可戰勝的神話。

也打碎了部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屈服本能。

他們終於第一次嚐到了以血還血的痛快,第一次生出了與敵人同歸於盡的渴望。

憑什麼螳臂就該被車碾死?

憑什麼你想殺,我就就不得不送?

“我將我的一切都獻給了酋長,”比索說到:“我這一生,將不會有妻子,不會有孩子,也不會有任何一個親人。我是斑鳩的裝彈手,斑鳩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我也一樣。”巨硬說到。

斑鳩的心中像是過電一樣,產生了一些……感動?

身為一個首領,有什麼比部下忠心耿耿更能打動他的呢?

但是這種感覺被他很快的壓制了下去。

遙遠的記憶中那個溫溫吞吞懦弱可憐的打工人,現在已經長出了一顆冰冷的心臟,有了一張堅硬的神經。

這些人發誓要對他效忠,而他正在考慮的,卻是讓他們如何更有價值的去死。

“頭皮,你呢?”斑鳩開口問到。

頭皮,就是那個在上一次開會的時候打瞌睡的傢伙,自從被斑鳩拎出來負責在開會的時候掄大棒之後,這傢伙搖身一變成了個精神小夥。

他將自己的頭髮打理得一絲不苟,整整齊齊的火雞髮型,在斑鳩這一眾頭領中出類拔萃。

火雞嶺戰役的時候,這傢伙用牙齒咬斷了一個白人士兵的喉管,手裡領著溼漉漉的一大把稀碎毛髮,面目恐怖如惡魔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