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萬美元(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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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印第安人!”
哈里森往旁邊走了幾步,離著興高采烈的河狸遠了一些。
他的目光注視著正緩緩朝他走過來的斑鳩,大聲說到。
哈里森的眼力很好,在範德比爾特家族那一大群敗家子中,他是為數不多的,可以偶爾獲得家族族長肯定的後輩。
這也是為什麼他可以被委派出來,替家族開疆拓土的原因。
“我不得不承認,你的槍法,是我所見過的所有人中,最好的一個。”哈里森說到。
他說的是英語。
見那個印第安人不為所動,他以為是對方聽不懂英語的緣故,所以他換成印第安語又說了一遍。
“是嗎?白人中也沒有誰的槍法有我好嗎?”斑鳩問到。
哈里森遲疑了一下。說到:“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但他們都是天之驕子,本就不同尋常。你一個印第安人,沒有必要和他們去比。”
斑鳩笑了一下。
他依然在不緊不慢地前行。
不知道為什麼,哈里森的心裡突然覺得有些發毛。
“印第安人,我很欣賞你!”哈里森繼續說到。“等我見到了這裡的治安官,我一定向他大大的表揚你!”
“謝謝!”
“你想要什麼?錢?還是想要當一名軍官?”哈里森後退了兩步。
斑鳩離著他還有至少十來步的距離,但是哈里森就是覺得,眼前這個印第安人散發這一股危險的味道。
雖然他的臉上帶著笑,但是那種笑容,就像是——哈里森覺得,就像是自己看見了埃蒙德手裡奉著皮鞭跪在床上一樣。
“印第安人,你的部落在哪裡?我保證,等我回到紐約之後,可以向議會提議,給你的部落謀取一個最好的保留地!我發誓,我會的!你知道的,範德比爾特的信譽,比黃金還珍貴!”
斑鳩依然在不緊不慢的前進。
他的狀態淡定而嫻靜,甚至他還停了下來,給自己鬆開的鞋帶重新系了一下。
“印第安人!你一定是你們部落裡最厲害的武士吧?不,你肯定是一位印第安貴族,對不對?我向上帝發誓,我從來沒有見過像你這麼美麗的男子!你甚至比埃蒙德都還要美!”
斑鳩站在離哈里森五步之遠的地方,一隻手提著槍,槍口對準了哈里森。
“別別別,印第安人!”哈里森急忙舉起了雙手,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俘虜身份。
非同尋常的俘虜身份!
“你知道的,印第安人!我是範德比爾特家族的重要成員,只要你放過了我,我會為你帶來難以想象的財富——”
河狸一直站在哈里森的旁邊。
他一開始看見斑鳩走過來,還興高采烈地笑著。
可是,隨著斑鳩越走越近,他臉上的笑容漸漸的僵硬。
斑鳩的臉上也帶著笑容。
可是,那笑容實在是太熟悉了。河狸在斑鳩第一次爬上石頭,對著山坡下大笑的時候見過一次。
“斑鳩,你要幹什麼?”河狸大叫了起來。
就在斑鳩舉起槍對準哈里森的時候,河狸一閃身站在了哈里森的前面。
“斑鳩,他已經投降了!我們已經達成協議了!斑鳩,你不能這樣言而無信啊!”河狸急忙說到。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手來,想要將近在咫尺的槍管給移開。
身後的哈里森在大聲叫喊:“十萬美元!我願意付十萬美元!”
……
1美元=1.5克黃金,這是聯邦政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