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伊,你無疑是清教徒中的典範!”邁克提著手中的匕首,在他的皮靴上抹了兩下,匕首的鋒刃於是看起來更鋒利了些。

“但是你和那些懦弱無能的北方佬一樣,犯了一個典型的錯誤。”邁克說到:“印第安人並不是人。他們和狼並沒有區別,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而已!”

“話可不能這麼說,主的仁慈遍佈整個世界——”喬伊堅持要用使用手中的火槍。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

“誰說的?”

“喬治華盛頓!”邁克說到。

“阿門!”喬伊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

“說起剝皮的技術來,主要有兩種流派。喬治華盛頓屬於第二種流派,他有一雙長筒皮靴,就是自己親手用印第安人的臀部皮做的。”

“阿門!那麼,哪一種更好呢?”喬伊問到。

“各有千秋,不同的皮有不同的用途。但是,它們都需要完整。如果你堅持要用火槍,破壞了完整性,會讓我至少損失十美元!”

喬伊默默地想了一下,收起了火槍。

“主啊,願你原諒他的罪,讓他的在天之靈得到安息!”喬伊在胸前禱告了一陣,轉身走開了。

邁克於是便走進了王耀祖的身前,一腳踩在王耀祖的胸口。

一隻手提著匕首,尋找著下刀的位置。

“你能不能翻過身來?”邁克對地上的王耀祖說到。

剝皮最好從後頸開始,王耀祖此時的姿勢,不太利於他的發揮。

王耀祖的心中只覺得荒謬。

剛才喬伊和邁克的話,一字不落地聽在了他的耳中。

即便是他已經在心中將此時的白人想得很惡劣了,但依然是,某種東西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他還是把白人想象得太好了!

在他們的心中,印第安人根本就不算是人!

即便是那個只需仁慈善良的清教徒喬伊,對印第安人最大的善意,便是為他祈禱了一下,而已!

而且,如今這位邁克即將要生剝自己的頭皮,卻又彬彬有禮地問自己,能不能翻過身來?

白人的狂妄和自大,竟至於嗎?

“咳咳!”王耀祖被自己的口水嗆了一下,連咳了幾聲,眼睛裡不由自主地流下淚來。

“差點忘了,你聽不懂人類的語言!”邁克說了一聲。

原來在他的心目中,是真的不將印第安人當做人的!

這並不是他在故意侮辱王耀祖,而是他的心裡,就是這麼認為的。

“真是難以理解,上帝創造你們這種物種出來,究竟有什麼意義?”邁克嘟嘟囔囔地埋怨到。

“如果不能及時硝制的話,我可會損失一大筆錢!”

“媽的!”

“什麼時候種印第安人跟種玉米一樣就好了,無須硝制,春天種下去,秋天就能收穫,哈哈!”

邁克蹲下身來,抓住王耀祖的半邊身子,想將他翻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