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沒想到吧?驚喜在這裡!(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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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
“是我啊!”
簡短的對話後,車內又迅速陷入了沉默。
孔玉龍的腦海飛速運轉,思考著葉向陽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聯想到剛剛在店裡面的情況,他的心裡有一種非常不好的感覺。
這世界上哪有這麼巧的事情?
其實他心裡已經猜到了。
這時,車門再次被開啟。
徐明看著在車上發懵的孔玉龍,有些生氣又無奈地說道:“你剛才跑什麼?現在還不是乖乖上車了?費這個勁好玩嗎?”
聽到徐明的話,孔玉龍臉上一陣青一陣紅。
他這哪裡是自願的,分明就被騙的。
剛才這輛車開過來的時候,有人喊他,他還以為是熟人出現,沒想到是葉向陽這個坑逼。
簡直是日了狗了。
偏偏就栽在這傢伙手裡。
沒多久。
另一個警察也帶著趙鵬宇和馬建哲過來了。
“你的手沒事吧?”
“沒事,就燙了下,不嚴重。”
“你小子,剛才拒捕,還涉嫌襲警了知道嗎?”
“還好,沒讓這傢伙給熘了,不然回去就不好交代了。”
“我們還在外面守著呢,哪有那麼容易跑掉。”
聽著車上幾名警察的對話,孔玉龍羞憤交加,不自覺地低下了頭。
剛才跑了個寂寞。
隨著他們的對話進行,葉向陽也才發現,徐明的手背紅了一片,剛才雖然觀察到了店內發生的事情,但沒注意到這個情況。
不得不說,孔玉龍真是個人才啊!
本來其實還好,但他剛才那麼一跑,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還好徐明他們只是被咖啡燙了下,不然這傢伙就更慘了。
妥妥的是想把自訴變成公訴。
要知道,以前除了港島外,國內襲擊警察的行為,並不以獨立罪名模式存在,大多以“妨害公務罪”論。
這兩年的刑法修正桉才正式明確了襲警罪這個罪名,並且已經開始實行。
襲警罪的罪名不輕,不過按照剛才孔玉龍的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暫時還達不到這個,但一個妨礙公務罪是跑不了了。
按照法律規定,實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擲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最輕都是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