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沒了,房沒了,人要進去,還得賠錢……

這是什麼悲慘世界?

龔浩第一次體會到了人間悲苦的滋味。

本來剛才保險說不能理賠之後,龔浩還想著是不是能找消防隊來賠這筆錢。

畢竟車是他們撞的啊!

據他了解。

即便是有關部門,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也不能隨意損壞公民的個人財產吧?

到時候說不定都不用修了,直接換新車。

結果對方反倒來找他要修車的錢。

這是什麼道理?

“不是……,是你們把我的車給撞了,我都還沒找你們賠錢,你們怎麼反倒過來找我要錢了?”

本來今天已經夠倒黴了,結果又攤上這麼一筆讓他無法理解的維修賠償費用,他心裡相當不痛快。

考慮到周圍有不少居民圍觀,面對龔浩的疑問,肖文斌索性藉著這個機會給大家普法: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對單位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有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行為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欸?

聽到肖文斌的解釋,龔浩愣住。

這不就是他之前在網上查到的內容嗎?

但沒有後面的那些啊!

對方撞車的行為,居然是合法的?

其中所需費用,竟然還都要讓他一個人來承擔?

龔浩徹底懵了。

自己的車被撞爛了,非但沒辦法找對方賠錢,還得倒賠人家錢……

周圍看熱鬧的居民在瞭解到這些的時候,也都紛紛長了見識。

以前還真沒幾個人知道這些。

只能怪龔浩自己倒黴了。

“那……那個,修那個車,我得賠多少錢?”

在接連受到幾波打擊之後,又面臨著即將被拘留的結果,龔浩也徹底老實了下來,小心翼翼地看向了肖文斌。

“不太好說,大概六位數起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