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這個環節,周泰自己也有問題。

一方面,是他太相信方誌學這個當事人了。

另一方面。

則是他對這個案件的案情瞭解的不夠透徹,很多關鍵性的資訊和證據都沒有掌握。

其實也沒辦法,作為最關鍵的當事人不配合,本身就對他了解案情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而且方誌學已經把之前的那些評論給刪除了,對周泰的自行調查瞭解,以及核實情況非常不利。

至於警方的那則通告,的確是他的疏漏。

他也不知道方誌學還存在買網路水軍煽動輿論的騷操作。

當時這件事雖然在網路上引起了一些討論,但等他正式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沒人關注這個了。

可他又能怎麼辦呢?

他也是人,又不是什麼資訊全知者。

從業這麼多年,周泰第一次覺得自己這個律師當得這麼失敗。

“法官閣下,因被告曾試圖收買、教唆他人犯罪,並且與本案有關,我方要求傳喚一名證人。”

“傳人證。”

既然涉嫌到本案,法官和其他審判眼對視一眼,決定傳喚證人上庭。

還來?

本來已經受到了打擊的周泰,聽到沈清還有後手,而且自己的當事人居然還涉嫌收買、唆使他人犯罪。

這特麼的很刑啊!

要真坐實了,加起來可能三年都不夠判啊!

關鍵這又是他沒有掌握的情況。

周泰已經絕望了。

如果不是現在還在庭審過程中,他都想直接甩袖子走人了。

而此時。

方誌學看到作為證人出現在這裡的水榮,也是徹底慌了。

他怎麼也沒想到。

這件事居然會被扒出來。

他更想不到的是,當時他離開沒多久之後,水榮就自己找上葉向陽,把事情一五一十交代了。

隨著沈清問詢結束之後,周泰也問了水榮幾個問題,搞清楚了這件事情。

“被告,對於證人所言,你是否有異議?”

“沒有!”

面對法官的詢問,方誌學並沒有選擇撒謊,而是老老實實承認了。

本來他也想過,自己那天去找水榮,既沒有別的人看見,大概也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在對方手上,直接否認的話,對方也未必能拿自己怎麼樣,所以想要冒險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