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去跟進了一下王楷的片約合同,這件事還得老闆親自做決定。”

喬英紅一開始就是做經紀人出身,雖然現在是方舟文化的副總裁,但她主要負責的工作,還是以經紀合約方面的內容為主。

這次方醒定了讓王楷來演新劇《琅琊榜》的“靖王蕭景琰”。

老闆做了決定,剩下的事情自然是下屬去談。

喬英紅聽說了這件事,就親自跟進了一下,結果還是沒進展。

“王楷的合同還沒敲定?是王楷個人的問題,還是他公司的問題?”方醒有點意外,這都過去差不多一個星期了。

“是這樣的,花火傳媒的劉世傑,提出了一個合作方案。他想要投資《琅琊榜》,王楷的片酬1000萬作為投資。除此之外,花火傳媒還要求再投資1000萬,湊夠2000萬投資額度。”喬英紅把花火傳媒那邊的方案說出來。

方醒聽完皺了皺眉,沒有立即接話。

只看花火傳媒提出的這個方案的話,在娛樂圈裡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模式。

這個方案大體上沒有什麼問題,但一些細節上還是有小問題。

簡單點說。

花火傳媒這個方案,相當於用1000萬的錢,做了2000萬的投資。

在金融市場,錢是可以生錢的。

僅僅花火傳媒的這一手,就算是賺到的。

然而,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最關鍵的是,王楷那1000萬片酬,也作為投資,要佔《琅琊榜》的投資比例。

這裡面,有些細節很微妙。

王楷這1000萬片酬,嚴格來說,不完全屬於王楷。

因為王楷和花火傳媒有經紀約。

王楷當初和花火傳媒籤經紀約的時候,只是一個十八線小演員。

通常這種十八線小演員籤的合同,和經紀公司的分成比例是2:8,經紀公司拿8。

好一點的合同,也可以是3:7,經紀公司拿7。

就按照3:7來算,這1000萬片酬裡面,有300萬是屬於王楷的。

但是,花火傳媒要把這1000片酬,拿來投資《琅琊榜》。

以劉世傑的性格,這個投資合同,花火傳媒不可能帶王楷玩。

也就是說,投資《琅琊榜》如果盈利了,最後王楷也只能分到300萬。

當然,萬一《琅琊榜》撲街了,這筆投資打水漂,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總之,這個方案,其實就是花火傳媒拿旗下藝人的片酬來做投資,賺的錢跟藝人沒關係。

事實上。

花火傳媒這麼做,跟方醒沒多大關係。

因為那是花火傳媒自身的事情。

只不過,方舟文化的專案,想拿投資份額,一直是很困難的事情。

就連企鵝影業這樣的影視行業巨頭公司,想要投資方舟文化的專案,也需要拿出硬核資源做交換才行。

花火傳媒手裡捏著王楷,想讓方舟文化接受他們的投資。

如果這是一盤棋的話,不得不說劉世傑棋藝很不錯。

方醒認真考慮一會兒,說道:“這樣吧。約王楷和花火傳媒的負責人過來,大家當面聊一聊,看看他們到底想要什麼。”

……

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