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沈鬱夕愣神兒,林遠解釋道:“姐,你別誤會,我媽剛才給我轉了兩萬塊錢,說一定要讓我給你買身兒衣服。”

林遠太瞭解老媽了,就她那性格,一會絕對會讓自己給她拍一下給沈鬱夕買的衣服,好看看自己到底給她買了沒有。

剛剛才踢了自己,要是被發現沒給兒媳婦兒買衣服,絕對又要炸。

沈鬱夕愣了一下,她眨眨眼,像是完全沒想到,阿姨居然這麼細心,還叮囑林遠要給自己買衣服。

“不用了,衣服我有很多的。”她輕聲說著。

她心裡其實比誰都明白,林媽媽之所以對自己這麼好,完全是看在林遠的面子上。

如果脫了林遠女朋友的外套,就算自己追上去,人家也未必搭理自己。

道理她都懂,但是感情有的時候並不能全用道理衡量。

她喜歡林媽媽是真的,不想她傷心也是真的。

自己要是真的收了,回頭合作結束,兩個人分了手,這份情就真的永遠還不上了。

再說林遠家的條件也不富裕,大概就是個小康。

沈鬱夕怎麼想都覺的,自己不應該花阿姨的錢。

見她這副表情,林遠很是費解。

堂堂總裁,怎麼磨磨唧唧的,說好的果斷呢?

他瞅了一眼沈鬱夕,故作不悅,“咋的,就興我聽你媽的,不興你聽我媽的唄,她想讓她兒媳婦兒高興一下她有錯嗎?”

沒說出來的是,她給自己買了一堆,自己給她買一件也是應該的。

畢竟他們的關係只是合作,他不想欠她的。

只是,這話要是拿到明面上說就顯得有些生份了,所以正好藉著老媽的話,借坡下驢。

反正他手裡除了老媽今天給的三萬,還有兩萬的餘錢呢。

本來是打算給自己買個好點的筆記本的。

大不了先給這婆娘買衣服,筆記本的事兒等開了工資再說。

聽了這話,沈鬱夕猶豫了。

畢竟自己現在是林遠的女朋友,是阿姨未來的兒媳婦兒。

要是她知道自己不要,知道自己的好意落空,應該會失望吧。

她點點頭,“行。”

女裝在三樓,兩個人從四樓到了三樓,沈鬱夕這次沒進大店,而是挑了一家店面比較小的名叫only的店。

這家店是司卿卿經常買的,自己見過她外套上的牌子,就是這個,價格應該不貴。

別看她平時隨便一件衣衣服都好幾萬,但是一想到要花阿姨的錢,自己真的是恨不能買兩百塊的地攤貨,能省一分算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