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我們有新的證據,我們要反訴(第2/3頁)
章節報錯
不過專業的就是專業的。
“仁和堂是百年老字號,對契約十分的看重。我們起訴海王,就是為了履行契約精神。”
“契約是對法律的補充,是對企業的約束。”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契約得不到執行,那經營行為豈不是一片混亂……”
“總所周知,仁和堂是藥企,要為病人們負責,試想一下,如果每個藥企都無視契約精神的話……”
“如果海王提供的這批藥材被用於生產加工的話……那對社會來說,絕對是一場災難……”
程遠侃侃而談。
幹律師的,自然口才很好。
正當程遠想一鼓作氣,把海王釘在違反契約精神的恥辱柱上時,方青浦忽然插了一句。
“反對,原告律師所說與本桉無關。”
程遠醞釀了一肚子話正要傾瀉而出,一下子被打斷了,瞬間難過的想吐血。
撲哧!
場外的人也不知道誰笑出了聲。
這個胖子真陰險啊。
專揀人家要說的興起的時候打斷。
這不是壞人好事嗎?
人家說的跟本桉無關,你問的也無關啊?
幾名工作人員也忍俊不禁。
其實這個桉子也沒什麼複雜的,就是一方提出賠償,一方提出質疑。
按照他們的經驗來看,賠償是不靠譜的,畢竟也沒造成多大的損失。
但解約肯定是要解約的了。
這就是個合同問題。
不過這外地律師有些意思啊。
“法庭之上不得喧譁。”
法官在此重申了紀律。
“原告律師,不得說些與本桉無關的事情。”
“我們的要海王履行合同,讓海王賠償仁和堂的損失,並追究他們使用違規藥材的法律責任。”
這次言簡意賅了。
程遠似乎程遠還沒恢復過來。
“被告律師可以繼續了。”
“沒了!”
啥玩意?
眾人險些噴了出來。
就一個問題?
你還說第一個,人家都還以為還有第二個第三個呢?
好嘛!
提出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然後再人家大談特談的時候故意打斷。
這律師可以啊。
有樂子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