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專業的就是專業的。

“仁和堂是百年老字號,對契約十分的看重。我們起訴海王,就是為了履行契約精神。”

“契約是對法律的補充,是對企業的約束。”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契約得不到執行,那經營行為豈不是一片混亂……”

“總所周知,仁和堂是藥企,要為病人們負責,試想一下,如果每個藥企都無視契約精神的話……”

“如果海王提供的這批藥材被用於生產加工的話……那對社會來說,絕對是一場災難……”

程遠侃侃而談。

幹律師的,自然口才很好。

正當程遠想一鼓作氣,把海王釘在違反契約精神的恥辱柱上時,方青浦忽然插了一句。

“反對,原告律師所說與本桉無關。”

程遠醞釀了一肚子話正要傾瀉而出,一下子被打斷了,瞬間難過的想吐血。

撲哧!

場外的人也不知道誰笑出了聲。

這個胖子真陰險啊。

專揀人家要說的興起的時候打斷。

這不是壞人好事嗎?

人家說的跟本桉無關,你問的也無關啊?

幾名工作人員也忍俊不禁。

其實這個桉子也沒什麼複雜的,就是一方提出賠償,一方提出質疑。

按照他們的經驗來看,賠償是不靠譜的,畢竟也沒造成多大的損失。

但解約肯定是要解約的了。

這就是個合同問題。

不過這外地律師有些意思啊。

“法庭之上不得喧譁。”

法官在此重申了紀律。

“原告律師,不得說些與本桉無關的事情。”

“我們的要海王履行合同,讓海王賠償仁和堂的損失,並追究他們使用違規藥材的法律責任。”

這次言簡意賅了。

程遠似乎程遠還沒恢復過來。

“被告律師可以繼續了。”

“沒了!”

啥玩意?

眾人險些噴了出來。

就一個問題?

你還說第一個,人家都還以為還有第二個第三個呢?

好嘛!

提出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然後再人家大談特談的時候故意打斷。

這律師可以啊。

有樂子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