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玩意?

看到法院的傳票,陳陽有些懵逼了。

不是海王要告仁和堂嗎?

怎麼變成了仁和堂要告海王?

這法院也不對勁啊。

金陵法院怎變成譙城法院了?

“陳老闆,這應該是對方先動手了。”

方青浦解釋道。

“他們先動手了,明明是我們先告的好不好?怎麼我們倒是成為了被告了?”

“陳老闆,這是兩個桉子。我們告他,他們告我們,不衝突。”

“怎麼不衝突了?我們是原告啊,現在成為了被告了。他們反倒成為了原告?方青浦,你怎麼搞的啊?”

方青浦有些無語。

跟一個法盲打交道還真是件頭大的事情。

“老闆,這件事我倒是清楚一些。應該是互相起訴桉件了。只是我們那邊還沒排上號,人家這邊先開庭了。”

一旁的秦媛解釋了幾句。

新安藥業在創業之初也遭受過類似的桉子。

這樣啊!

陳陽點了點頭,算是明白了過來。

原來打官司還有個就地原則。

被告屬於哪裡,就要去哪裡告。不屬於本地的一般不受理,特殊約定過的除外。

華東分公司屬於金陵,海王屬於譙城。

金陵那邊還沒排上號,譙城這邊的法院倒是先開庭了。

好嘛!

海王這是原告變被告了。

還能這麼玩兒,真是漲姿勢了。

“這事應該怎麼辦?”

陳陽問道。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放心,交給我吧。”

方青浦拍了拍胸脯。

人家幹了二十多年律師,啥樣的鳥沒見過?

原告變被告?

小kiss了。

“那啥,陳老闆,這是兩場官司哦,我收費可要翻倍哦。”

方青浦腆著臉笑道。

秦媛有些無語。

這也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