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四章 談判(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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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雙發確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規則!
“拳擊規則!我只打拳擊規則,如果要打MMA規則,除非你給我十億美金!”
這就是梅威瑟面對肖勇的原話!
這個價格,當然不是肖勇能夠給的起的,實際上,肖勇也心知肚明,對方不敢打MMA,因為打MMA規則,梅威瑟面對肖勇,他的勝率不會超過百分之一!
肖勇一個抱摔,比賽就結束了。
“OK,沒問題!”
見肖勇沒有問題,梅威瑟的經紀人把目光看向霍亞,說道:“這次比賽,將由我們推廣公司與金童推廣公司共同承辦,其中廣告收益,由推廣公司全部獲取,門票收益推廣公司拿百分之四十,PPV收益除去給平臺的百分之三十後,推廣公司拿剩餘百分之七十中的百分之四十,咱們兩個公司,進行五五分成!但是你要和我們共同負擔兩個拳手的出場費,梅威瑟的保底出場費,要一億五千萬美金!”
霍亞立刻冷聲道:“這不可能,分成條款我可以接受,但是出場費,我們雙方各自負擔各自拳手的出場費才比較合理!”
實際上,對梅威瑟而言,他要的是利益最大化。
雖然是他的推廣公司承辦,但是要知道,這裡面還有金童推廣公司!
一般來說,拳手是不涉及廣告分成的。
賽事整體的廣告贊助,是由雙方推廣公司來進行分成,相應的,推廣公司要承擔拳手的出場費。
實際上,現在梅威瑟,霍亞和肖勇,各自心裡都有一筆賬!
梅威瑟並沒有把PPV分成定的太高,甚至說推廣公司拿小部分。
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在他看來,個人方面他一定是拿大頭,但是推廣公司,肯定是要五五分賬!
這樣的話,把大部分分成放在推廣公司身上,並不划算!
當然,他也清楚一點,如果定的太低,那麼霍亞肯定是不願意的。
見霍亞不同意雙方共同負擔選手的出場費,梅威瑟表情也沒有太大的變化,而是沉聲道:“霍亞,你應該清楚,拳手出場費,作為共同承辦方,理應是一同承擔的,你難道要壞了規矩?”
霍亞無言以對,一般來說,的確是這個樣子。
承辦方會出雙方拳手的出場費,他想要作為承辦方加入其中,就必然要承擔這一點。
但是很顯然,如果他答應了這件事情,就是在虧錢!
簡單來說,梅威瑟要價一億五千萬,肖勇假設是五千萬,雙方共同出資兩億美金!
最終呢梅威瑟自己拿回去一億五千萬,反還賺他五千萬美金!
這麼看,他就感覺很虧!
但是梅威瑟說的也是事實。
沉默片刻,霍亞開口道:“一億五千萬美金的出場費太貴了!梅威瑟,你已經退役了,一億美金已經不少了!”
霍亞還是同意了共同出資。
“不行!最起碼一億兩千萬!”梅威瑟一口回絕了霍亞的提議!“你應該知道這裡面的利益有多大!我和肖勇的比賽,出場費不可能太低!這不是純粹的表演賽!我們都是巨星!”
肖勇看著談判桌上自信的梅威瑟,很顯然,他在之前就已經想好了一切。
梅威瑟的出場費,也不是每場比賽都能有這麼高的。
他在去島國打表演賽的時候,出場費只有900W美金!
主要是因為對手咖位太低,拉低了他的出場費。
但是肖勇不同,作為UFC如今超越康納麥格雷戈的頂流,PPV銷售能超過三百萬份的超級巨星,這種比賽,梅威瑟必然要一個超出所有人預料的身價!
實際上,現在是他們兩人的利益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