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楓很特別!

他的簽約也同樣很特別!

倒不是說簽約條款方面有什麼問題,而是轉會流程與眾不同。

根據國際足聯規定,球員跨國轉會簽約需要原註冊協辦理國際轉會證明。

意思是,正常來講,葉楓簽約霍芬海姆需要華夏足協同意,並且由華夏足協辦理國際轉會證明,並在國際足聯備案,然後簽約才能夠完成。

然後,問題來了!

葉楓並不是華夏足協的註冊球員!

所謂註冊球員,實際上就是登記備案球員,相當於官方承認你的身份。

職業球員,肯定都是註冊球員,有過培訓經歷的,也基本都是註冊球員。

就好像德國擁有註冊球員超過600萬,可想而知這身份多麼普遍。

華夏註冊球員大概有6萬多不到7萬的樣子。

所以,涉及到球員轉會,就不可能繞得開國際足聯的轉會規定。

可偏偏在葉楓這裡,這個規則就相當於無效了!

葉楓又哪裡懂得這些道道呢!

他連華夏地方足協的門朝哪個方向開都不知道,自然不可能沒事兒閒的去註冊球員身份。

所以,這一次根本就不需要華夏足協辦理國際轉會證明,就可以直接簽約,只需要在國際足聯備案即可。

反正霍芬海姆工作人員是從來沒有辦理過類似的轉會或者簽約。

甚至來說,這在整個世界足壇都是絕無僅有的。

所有經辦人看向葉楓的眼神,都好像在看已經滅絕的恐龍。

不受規則限制,簽約自然就很快了。

作為葉楓臨時經紀人的葉伯拿到了合同文字,裝模作樣的看了起來。

嗯,其實他也看不懂。

反正大差不差就是了。

簽約五年,年薪12萬歐元,簽字費5萬歐元。

後面自然還有一些附加條款,比如出場獎金、贏球獎金等等。

還有很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違約金600萬歐元。

“沒問題!”

“籤吧!”

“你馬上要為富不仁了!”

葉伯將合同遞給了葉楓,表情興奮又誇張。

聽到堂哥的話,葉楓嘴角止不住的抽搐著。

他覺得自己讓堂哥做經紀人可能是個錯誤!

為富不仁你妹!

大概葉伯是說自己馬上要變有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