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康嘉煒在一名中年男子的陪同下走出了法院。

杜曼琳迎了上去,中年男子自我介紹:“我姓張,是法院民二庭的庭長。”

“張庭長,您好!我是…”杜曼琳欲自我介紹,被張庭長打住了。

“杜總,你不用介紹,你和康總是土城出了名的企業家,沒誰不認識你們的。”

“你過獎啦!”

“法官曆來尊重事實,此前我還被你們的愛情佳話深深感動。可今天…”張庭長猶豫。

“沒事,你往下說。”杜曼琳感覺要出事,移目康嘉煒。

康嘉煒雙唇緊閉,閉目養神。

張庭長壓低聲音:“杜總,剛才你的先生已向我庭遞交了離婚訴訟。”

杜曼琳的腦袋突然嗡嗡作響像要炸裂似的,臉上滿滿的驚訝,眼睛木木地看著康嘉煒,又疑惑地移向張庭長。

“張庭長,誰跟誰離婚?”

“是你先生要和你離婚。”

“不會吧,他不可能真的和我離婚,我也不可能真的和他離婚,一定是你搞錯了。”

張庭長也被弄糊塗了,拿出訴狀連瞅了三四遍:“按說打死我也不信,這輩子還能收到你們的離婚訴狀。可白紙黑字寫著,我不信也沒用啊。我只想問問,你們的婚姻是怎麼出現危機的?是誰成了你們婚姻的殺手?”

杜曼琳愕然,兩眼茫茫。

康嘉煒在訴狀上這樣寫道:從感情上說,我們夫妻之間恩恩愛愛、相濡以沫、相敬如賓,永遠不可能走到離婚的那一步。但是,感情的存在並不意味著婚姻的幸福。由於我身體的原因,致使我們夫妻間失去了最一般的夫妻生活。這種生活的失去,對於健康者來說是一種肉體的傷害、心理的摧殘,是極不公平的人生遭遇。我沒有理由更沒有權力讓一個健康者一輩子陪著我忍受痛苦和折磨。我必須讓她走出痛苦、擺脫折磨,去重新獲得正常、健康、幸福的生活。這就是我鄭重提出離婚的理由。

張庭長將這段話一字一頓念給杜曼琳聽。

杜曼琳聽著聽著,突然“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張庭長說:“他已經這樣了,你就多同情、關心一下他。他活得苦、活得累呀。表面上,他提出離婚是為了你好,實際上、、、只要你不埋怨他、不嫌棄他,他哪捨得提出和你離婚呀!”

杜曼琳聲淚俱下:“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和他離婚,可我擔心過他會為了我所謂的幸福提出和我離婚。”

“這正是他的責任所在。”

“可他怎麼就不想想我離開他就一定能幸福嗎?”

“你的意思是不同意離婚?”

“打死我也不離。”

“既然這樣,那就先緩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