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筆錄倒是沒什麼,顏瑤態度坦然,“好,不過我想先回家換套衣服。”

她現在衣服上沾滿了血,感覺並不舒服。

阮母一聽這話頓時又不滿了,冷冷道:“警察先生,她是嫌疑犯。現在放她離開,小心她跑掉了。”

阮母的聲音雖然不大但是清澈有力,走廊裡的護士聽到了頓時轉過頭來注視著這邊,不時低頭和同伴議論紛紛。

顏瑤慶幸自己出門都會戴著口罩和帽子,不是她的粉絲應該不能輕易把她認出來,否則要是被有心人拍到,估計又要鬧上熱搜了。

阮母的話也提醒了警察,他和同伴商量了一下,最後說:“我們陪你回去一趟,然後你再跟我們會警察局。”

這是一個折中的辦法,顏瑤也無法再提出反對意見,只好跟著上了警車。

就在顏瑤被警察押著,坐上警察,準備關車門的一瞬間,不遠處傳來“咔擦”一聲,閃光燈一亮就暗了下去。

洗澡換衣服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隨後顏瑤便坐在了警局的審訊室裡。

這裡四面逼仄,空氣都好像是稀薄的,沒有窗戶,只有一張桌子,兩張椅子,顏瑤走進去的時候,表面雖然鎮定,實際上捏緊了拳頭強才撐著不讓自己露怯。

“顏小姐,說實話,我們之所以帶你過來,也是因為你身上的確很有嫌疑。”負責審訊她的警察,就是帶走她的其中一個,面無表情地坐下之後就開始了審訊。

顏瑤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有嫌疑,皺起眉頭反問:“是因為阮恬母親的話嗎?”

警察搖了搖頭,“因為傷了阮恬的嫌犯在我們的審問下,說出了被人指使的事實。”

顏瑤一愣,陷入了意外之中。

她原以為這只是偶然事件,畢竟從她昨晚在酒吧偶遇到阮恬,再到把她帶回來,以及她突然提著行李從臨水的別墅回來這都是臨時起意的突發事件,根本不可能被預料到。

等等。

不。

其實從偶遇開始,之後發生的一切她都是被動的被推著前進的。阮恬拒絕了她給出的一切提議,分明就是在暗示她想要被帶回她的家。

可是阮恬又是怎麼算到她從臨水的別墅回來的呢?

難道只是巧合嗎?畢竟應該也沒有人能狠心到對自己下手吧。

顏瑤想不明白了,抬起眼看向警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無辜的。”

警察的眼睛極具穿透力,一眼不眨地盯著她。一旁的攝像頭紅外線不斷的閃爍,記錄著裡面的一幕,外面有警察邊看邊分析,不放過顏瑤的任何一個表情,並在本子上記錄。

警察對於顏瑤的話無動於衷,“是或不是,我們會調查取證的。顏小姐,現在請你配合我們完全審訊工作。首先請問,你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

這完全就是被當成了嫌疑犯在對待。

顏瑤嘴唇顫抖了一下,還想為自己是否是嫌疑犯爭取一下。但最終她只是無力地垂下頭,回答說:“我和我的……我…物件吵架了,然後我想搬回來,所以提著行李回來,剛好路過看見了。”

警察捕捉到了顏瑤話語中的停頓,厲聲說:“請完整的說出事實,不要企圖矇混。”

顏瑤捏緊了拳頭又放開,“我沒有矇混。”

警察注視著顏瑤,幾秒鐘過後才追問說:“為什麼會和物件吵架?”

顏瑤遲疑了一秒,“這也要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