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挑釁(第1/4頁)
章節報錯
聽這倆小子唾沫星子橫飛,我忍不住想笑出聲來。
可沒一會兒我就陷入了沉思。
這二人可算是出去了,說的人心這個煩。
與其說高金鵬是仗義施財,倒不如說他是落井下石的好。
看來真正惹禍的,還真的就是那隻碗。
那隻被摔壞了的碗就在角落裡放著。
想來它怎麼著也是個值錢的物件兒,放在角落裡也白的確是委屈它了。
擺我們一道的不是高金鵬。
恰恰是這個姓郭的這個女子自己的主意。
想來那隻印有雄性鴛鴦的瓷碗一定還在女子手中。
而這隻,還真是實打實的贗品。
即使是這樣,我還是沒有再次把它丟到角落裡的打算。
可是我們與這個女子一沒仇二沒怨的,她為什麼要擺我們一道呢?
既然她是瞞著高金鵬這麼做的。
那就只有一個理由可以解釋了。
她是想成功地惹我們注意。
然後,讓我們出手幫她。
那日我明明看到她父親與那高金鵬在一起狼狽為奸的樣子。
難道說,那就是他們的難言之隱?
我推掉了第二日所有的商貿會面。
我與董梟一起驅車來到百餘公里外的省城。
臨行前我有意囑咐過夥計們,如果再看到那個女子,一定要想方設法留住她。
等我們回來。
百餘公里不過兩三個小時的車程。
這家古董行看起來真的是落敗了。
也許是這家店裡死過人的緣故吧!
這家店的兩側也一直在忙裝修。
看這樣子他們這是準備另選一個風水寶地了。
這也難怪,但凡是開店的,誰不想討個吉利呢!
這種晦氣可不是哪個老闆都願意沾的。
這家古董行裡不久前應該是被火燒過。
裡面早已面目全非,也怪不得周圍的店鋪都想著離他遠一點兒。
沒有誰願意提及他們家的事兒。
我和董梟站在這家店門口向四下裡望去。
這家店坐北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