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走出去,便是主動販貨到海外。

對此,宋朝一直是持鼓勵態度的,所以私人海外貿易日益興盛。

特別是南渡後,大規模航海貿易盛極一時,出海販利成為沿海地區的普遍現象,許多人世代相襲以此為業,海商階層應運而生。

從東亞、東南亞、印度半島、波斯灣乃至非洲東海岸,到處都有宋朝商人和水手的足跡,最終取代了大食商人在印度洋和東南亞的海上優勢。

可惜這迅猛發展的勢頭卻在五十年前被突然打斷,由盛轉衰。

那是開禧年間,權臣韓侂冑主導了一次對金北伐,可一來準備不周全,二來拖後腿的人太多,所以結果只能黯然收場。

老韓自己丟了性命,腦袋被砍下來送去金國賠禮,這還不算,慘敗之後要與金國重修和約,就得滿足對方更加不平等的要求。

原本宋金兩國皇帝是侄叔相稱,這回金國就要漲漲輩分,改成了侄伯關係,歲幣由之前每年銀絹各二十萬兩匹統一增加到三十萬,另外還要給金國三百萬兩銀子的賠款。

這一下,加上戰爭消耗,使得宋朝本來還過得去的財政變得拮据起來,不得不開始加重賦稅。

而後面掌權的史彌遠那是賣國有數,治政無方,寧宗朝前期比較廉潔的吏治從此開始敗壞,貪汙腐敗之風大盛。

於是,海商不但要承受更加沉重的賦稅,還要被官吏巧取豪奪,海外貿易變得無利可圖。

以此時使用最多的兩千料海船為例,它的載重大約是二十萬斤左右,但不可能全部裝貨,起碼有一半要留給船員商人及他們的生活物資,剩下一半才能裝貨。

宋朝出口的貨物多達數百種,其中價效比最高,最為有利可圖的商品應該是銅錢,一貫銅錢大約六斤,即便全部裝銅錢也就一萬五六千貫,以此類推便是裝其他出口貨物,價值也就差不多是萬貫左右。

回航之時,如果裝的是一船乳香,大約價值二三十萬貫,但那要去大食,而大多數宋商為降低風險,只是到東南亞諸國,帶回來的貨物大約價值六到八萬貫。

一來一回的毛利潤最少也有六七倍,這買賣自然十分誘人。

正常時候,將所有方式合計在內,宋朝官府一般是抽取十分之三,算下來就是兩萬多貫,再減去運費成本,貨物成本,海商還有四萬貫利潤。

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從事海外貿易的積極性高漲,踴躍出海。

可是當稅賦加重到一半,再有官吏的侵奪敲詐,又有蒲家這樣的大商賈操縱市場,那海商的利潤就要降低到兩萬貫以下了。

看起來還有得賺,然而很多中小海商是靠借貸來籌措本錢的,此時民間借貸利息通常都是一倍,那這不到兩萬貫填進去還能剩多少?

一不小心,怕是連褲衩子都要賠進去,因此海商大量破產,越來越少有船出海了。

當然,若是自有資金還是有賺頭的,可要是有這錢直接放貸不是更香嗎?

也有些人能規避官吏的勒索和大商賈的盤剝,這種畢竟是少數。

並且,宋代出口貨物雖然不用交稅,但必須在官府登記,領到‘公憑’,這意味著帶回了貨物還得到官府報道,也就基本無法利用走私牟利。

反倒是蕃商不受束縛,比如蒲家明明在大宋生活,甚至還做了宋朝的官,卻依舊還是蕃商待遇,搞起走私那是如魚得水。

眼下來說,趙孟啟即將改革市舶司制度,那這種頹勢漸漸也會得到改觀,只是他哪裡願意等。

“再有一兩個月,便是東北季風,時不我待啊。”

聽到這句話,在場不少人都下意識地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