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你確定要告丞相府?(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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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雲氏態度還不錯,衙差也沒有為難。
於是雲氏和自己的丫鬟交代了幾句,便跟著衙差去了衙門。
長安衙門。
看著林晁恭,衙門的李大人頭疼的厲害。
“你確定要告丞相府?”
“你這不是在開玩笑嘛!我不是來告人的,難道是來蹲大牢的?”
林晁恭往日裡與他打交道比較多,說話不免有些調侃。
李大人卻是頭髮都要愁白了,做天子腳下的官員難,做這衙門的大人,更難。
隨便一杆子下去,能打到一片皇親國戚。
“放心了,我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拿回東西就行。”林晁恭摟著他的肩膀,“絕對不會讓你為難。”
“去去去!”李大人把他的手打掉,“成何體統!我是那樣的人嗎?就是你們的證據一定要夠,否則我想幫也沒辦法!”
“瞭解瞭解!”林晁恭挑眉,“都準備的夠夠的!”
正這麼說著,衙差帶雲氏來了。
雲氏一進來,便衝向沈寧,關切的問道,“寧兒,你怎麼樣了,昨日是娘疏忽了,下一次決計不會讓人將你誤認為小偷。”
沈寧嫌惡地扭開頭,“你不是我娘,而且我沒有偷東西,是你將我孃的東西藏了起來,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東西罷了!”
說完,沈寧看向臺上的李大人說道,“請大人為民女做主,民女與沈丞相商議過母親遺物的事情,拿回遺物卻被雲氏當賊捉拿,還動用私刑!”
說著,沈寧拉下自己的袖子,裡面密密麻麻的針眼和鞭傷映入大家眼中。
“請大人還民女公道!並將民女母親的遺物,歸還給民女!”
沈寧聲音響亮地說道。
李大人拍木,看向雲氏道,“雲氏!沈寧所言,是否為真!”
雲氏聽言,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寧兒,你怎麼能這麼誣賴娘,明明是你從丹陽回來,不問自取我的東西,被下人抓到,才被動了私刑
“你怎麼能說是你母親的呢?那些東西都是我在冊的嫁妝,你要是想要,跟我說一句就是了,為何還要扯你爹的名頭!
“寧兒,你現在怎的偷東西,還撒謊了?”
這話說的,若是不明真相的人,只怕都認為沈寧是個鄉下長大沒教養的丫頭,偷了東西,還要撒謊說自己的。
李大人看了林晁恭一眼,林晁恭怒目圓睜,搖了搖頭,意思雲氏說的不是真的。
李大人心裡嘆了口氣,而後看向雲氏道,“你可有證據?”
“有!”
雲氏點頭。
緊接著衙差便將證人和證物帶了上來。
證人,自然就是昨日的小廝,他對自己動用私刑供認不諱,但是卻一再強調,“大人!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是大小姐,就以為是賊人,我真的不知道啊!畢竟哪家大小姐深更半夜會去庫房?”
“你汙衊我!”
沈寧反駁道,“當時明明還只是戌時,怎的就是深更半夜?”
小廝聽言,很是惶恐,“既然大小姐說不是,那就不是吧。”
“你!”沈寧氣得腦袋充血,好在坐在輪椅上的林晁良拉了她一把,這才勉強恢復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