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是一種享受,這話是對於作家而言的。

但賀雲是一個例外。

因為此時的他已然陷入了瓶頸之中,無法自拔了。

為此,他只能放下所有的煩惱,安心帶著孩子在洱海周邊玩耍。

很快,便到了三天之後。

高雲燕接到了一通電話,不得不趕回京都去了。

賀雲見小逸秋開學時間還有一段時間, 就對其道:“兒子,不如吾等在雲滇之地四處走一走吧!這周邊都看完了!”

“行啊!爸!咱們不如就來一趟說走就走的旅行吧!”小逸秋滿懷笑容,說道。

而後他似乎又想起了什麼,接著道:“爸!要不咱們去西省吧,那裡能夠淨化心靈了!”

“額……還是算了吧!爸有高反,你還未成年, 去那裡幹什麼!”賀雲直接搖頭反對說道。

不是他不願意去, 而是他現在身體不行了,而小逸秋年紀還不大,兩個人去那邊,說實話,還不如去川省。

於是,賀雲當即提議道:吾等不如去峨眉山吧!”

“峨眉山?是去看猴子嗎?”小逸秋道。

“看什麼猴子,咱們這一次是去淨化心靈的!”賀雲搖了搖頭,神秘一笑,回答道。

……

改稿的過程,說真的,其實是特別難熬的。

畢竟你之前就已經把所能想到的東西,通通寫入之中了,現在居然又要一點點修訂。

而這番修訂,還不只是對錯別字、語言修辭等這些小問題進行修訂,甚至還有許多小情節,都需要進行修訂。

而對於這些情節的修訂,往往是需要斟酌斟酌再斟酌的。

就如金庸先生幾番修訂自己的作品一樣,賀雲同樣也需要對每一個需要修訂的情節琢磨許久,才能想到一個最為合理的修訂方案。

好在, 這些需要修訂的情節並不是很多,在綜合了這些讀者來信的意見後,他最後花了兩天時間,就把《芳華》給修訂好了。

畢竟《芳華》總共也才七萬七千多字,而修訂版的《芳華》也僅僅只增加了四千多字,增加的字數基本上都是用於一些情節補充與情節調整。

當然,刪減情節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就總體而言,整部的字數並未增加多少。

修訂完原稿後,賀雲便找來了一摞信紙,開始謄寫新稿。

而這一謄寫,一晃又是一週時間過去了。

賀雲每天需要花費八到十個小時來謄寫原稿。

最後,手都差點寫廢了!

他現在真想擁有一臺電腦來進行寫稿。

可問題是,現在國內,你就算有錢,也幾乎弄不到一臺電腦,更何況他還沒錢,畢竟這東西一臺至少也得兩三萬, 根本就不是他所能夠買得起的。

而且,如今也沒有拼音輸入法, 打字對於他來說, 那就更難了。

“總算是謄寫好了,還真是不容易呀,手都給寫抽筋了!”

賀雲小聲嘀咕了一句,將鋼筆筆帽蓋上,而後,他放下了鋼筆,整理了一下書稿後,便拿上書稿,準備去鎮上將書稿寄回《當代》雜誌社去。

…………

鎮上,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