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五章:《少年文藝》寄來的信!(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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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雲不會想到,他隨手寫的一篇短篇會引起“軒然大波”。
而且,這一次,不僅僅侷限於“文學界”,而是橫跨了“考古界”。
尤其是後者,更是有不少考古學家、學者,專門在新聞報紙上撰寫相關文章,來批評這篇名為《考古筆記之夜郎王墓》的。
他們認為,雖然可以虛構,但是不應該以“考古”為名,因為在他們眼中,考古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容不得半點“戲說”。
除此之外,他們還覺得,至今為止,考古界對於“夜郎王墓”並未有更進一步的考古發現,所以不應該這般“指名道姓”,說某地就是夜郎王墓,這是不科學的,也是不嚴謹的,是會誤導人民群眾的。
好吧,以上這兩點,你說他們說的一點道理也沒有,那倒也不是。
站在他們那個角度來說,他們確實說得十分在理。
可正如他們所言,這畢竟只是一篇,而不是“考古發現論文”,也不是報告文學。
自然是可以虛構的,而且也沒有那條法律規定,不能寫“考古”。
當然,反駁這些考古學家、學者的人,大多都是文學界的,在他們眼中,這是一篇值得稱讚的“開先河”,雖然虛構的成分佔據了大多數,但是你不能否認這篇的優秀。
而且,在隨後的幾天內,居然有一位重量級的考古學者在相關報紙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在報紙上是這樣說的:“對於《考古筆記之夜郎王墓》這篇,一開始,我也覺得很荒唐,但是當我看到這麼多爭論後,我卻發現,文中其實並未違反相關法律,也未誘導大家去盜墓,反而全篇都在述說一個觀點,那就是對於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而且這也讓更多的人關注到我們考古工作者與考古事業,這是值得提倡的,我們不能因為虛構過大,而否認其積極的一面,畢竟這只是.....”
這篇文章一經刊載,頓時再次引起了一波爭論。
而這一次,爭論的“主力軍”直接從文學界與考古界,變成了考古界某一部分學者與另外一部分學者。
沒錯,寫這篇文章的人,正是西南古文明考古研究最權威的專家之一“馮老”。
作為三星堆文明、夜郎文明以及古滇文明的主要研究者,他的話自然是極為有分量的。
.........
對於這些爭論,賀雲也是在幾天之後才知道的。
當他從門衛室張大爺那聽說了這一切後,他不禁有些哭笑不得。
因為這等激烈反應,是他萬萬沒有料到的。
“不就是隨便寫了篇嗎?至於這麼大的反應嗎?這又不是什麼敏感題材,再說,我這不也是提倡把文物交給國家嗎?要是我寫盜墓,那豈不是......”
想到這,賀雲頓時微微搖了搖頭。
盜墓是不可能盜墓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盜墓。
“算了,讓他們爭論吧,也許過一段時間就會偃旗息鼓的。”賀雲默默嘀咕了一句,便沒再繼續關注這事了。
因為此時此刻,他還有更為重要的事情需要去關注。
原來就在今天上午,羊城時代動畫公司終於給他發來了一份電報。
電報的內容十分簡單,就一個,《秦時明月》系列與《虹貓藍兔七俠傳》在海外的銷量情況。
雖然只有最近半個月的統計資料,但是卻已然有“大賣”的趨勢了。
尤其是前者,在東南亞某國,賣的最好,而在香江,《秦時明月》系列也有較高的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