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章:大哥成為了村支書!(4000+)(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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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對方來信,賀雲倒是不怎麼意外,可看完來信內容,賀雲卻當場愣住了。
“這是真的?這麼快就有眉目呢?”
賀雲看著手中的信,驚訝不已。
原來,這信中雖然說了很多,但大體上其實就說了一件事,信上說,東南亞某華人眾多的一小國,有一家出版社的負責人在看完王若呴畫的畫稿後,立即就與羊城時代動畫與魔都人民美術出版社達成了初步合作意向,表示願意承接在本國發行的合作方案。
具體的合作細節,這封信上倒是沒說,可信上卻透露了一點,這家出版社與一家名為銀都機構有限公司有一定聯絡,而這家公司,隱隱有著國家背景。
換而言之,這次的合作,其背後有著國家出手了。
目的,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不外乎一個,在賺取外匯的同時,也順便推廣一下我國的動漫文化。
沒錯,就是這麼直接!
事實上,在當下,賺取外匯對於國家來說,目前還是排在第一位的,畢竟雖然現在都改革開放近十年了,但是相對而言,咱們國家的外匯儲備,還是遠遠不夠的。
當然,這些與賀雲是沒多大關係的,他需要關注的是稿酬問題。
“也不知道這次合作有沒有一萬稿費?應該會有吧?”賀雲小聲唸叨了一句,隨即將信收了起來。
而後,他拿出了於院長給他的那幾本書其中一本看了起來。
.........
九月底,賀雲又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從京都八一電影製片廠寄來的。
寄信人不是別人,正是柳老。
對於柳老的來信,賀雲確實有點驚訝,畢竟他和柳老有過約定,如遇緊急之事,將會採用電報的方式通知他,現在卻是寄信給他,那就說明並不是緊急之事。
果然,當賀雲拆開信看完之後,發現信中只是言說《芳華》劇本初稿已經完成,並且想徵求一下他的意見,對於電影的名字有什麼想法。
“電影名字?難道芳華這個名字不行嗎?”賀雲小聲呢喃了一句,不禁陷入了深思當中。
思索了片刻,賀雲卻是微微搖頭,又唸叨道:“算了,既然柳老提了這事,那我就給他回一封信談談我的意見吧。”
其實,賀雲還是比較傾向於“芳華”作為電影名字的。
至於理由嘛,也很簡單,如果這部電影採用“芳華”作為電影名,那勢必會對他的這部《芳華》產生巨大的推廣效應,到那時,他的這部也將會隨著電影的熱播,再次成為大家矚目的焦點。
“柳老,您好,您的來信已收到,對於電影名,我個人的意見是傾向於使用原名,我的理由如下........”
給柳老的回信很快就寫完了,賀雲看了看,確定沒什麼問題後,就給寄了出去。
而與之一起寄出去的還有一封信。
這封信是寄給湘省日報的,信中所裝的正是一篇約稿文章。
原來,不久前,賀雲就曾經收到過湘省日報寄來的一封信與一張匯款單。
匯款單上有著二十三塊五毛三分錢,雖然不多,但是卻意義非凡。
甚至在賀雲看來,這二十多塊錢比他之前所收到的稿費都要珍貴,因為這是他第一次收到權威報社寄來的稿費。
所以,他花了三天時間,細心打磨了這麼一篇新的”改革文章”,再次寄給了湘省日報。
..........
晚上是賀雲的寫稿時間,與早上相比,寫作效果雖然差了那麼一丟丟,但比白天寫稿卻要強得多。
這不,吃完晚飯後,賀雲便坐到了桌前。
他將新的稿紙放在一本書上,拿起鋼筆在第一行正中間寫上了“湖山情”三個大字。
而後,他空了一行,在稿紙上寫道:“轟隆隆.......屋外,雷聲轟鳴,暴雨傾盆,夜是那般漫長,許飛躺在床上,卻是怎麼也睡不著,堂屋內,馬燈的燈光投射到房間門口,兩道影子顯得那般瘦弱,許飛知道,那是爸和媽的影子..........”
對於這篇,賀雲並未如之前的那般,採用第一人稱,而是選擇了第三人稱,這次,他將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推動當中的情節發展。
這樣做,如果是後世的網路,難度其實並不大,可是現在就不同了,寫這類現實主義,代入感也是非常重要的,而與第一人稱相比,第三人稱的代入感明顯要弱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