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三章 逃亡那些年(中)(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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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汪麥都這麼說了,那在場的幾人也不好說些什麼,只能是繼續側耳傾聽著他的講述。
朱銓是最淡然的了!
身為記者,他可是希望汪麥說的越詳細越好的。
很多時候,一句不經意間的細節,就能夠透露出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朱銓聽著汪麥說自己“與人為善”的那些事兒,不難得出,汪麥的行為雖然是出於自保,但周圍的人都覺得他是個好人。
那既然是好人,當然了,不是被女生髮出“好人卡”的好人,一定是會被一些質樸的女生喜歡上的。
畢竟那個時候,華國的民風還是很淳樸的,還沒有被英美資本主義的奢靡風氣給玷汙影響,很多的女生在擇偶的時候還是會將人品放在第一位的,而不是金錢、房產、地位。
記得那時候的《新華字典》裡面還有這樣的一個例子:
“張華考上了北京大學;
李萍進了中等技術學校;
我在百貨公司當售貨員:
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
現在...
不提也罷!
趁著汪麥喝口水的功夫,朱銓問出了自己心中所想:“汪大哥,你說的女學生是不是在你開拉麵店的時候認識的?”
汪麥點了點頭,說道:“她是一個經常來我這兒吃拉麵的女大學生,我也不知道她是愛我哪裡,只說我這人太好太善良了。”
“汪大哥這樣的‘助人為樂’,被一個女大學生天天看在眼裡,對你產生愛慕的情感,漸漸愛上了你,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朱銓開口說道。
“哈哈,朱小弟,你不愧是個記者,說的話都那麼的悅耳動聽。”
汪麥的臉上露出久違的微笑。
依照汪麥所說,這個女大學生學歷高,人又漂亮,還巨善解人意,他自己做夢都沒想到對方會愛上他。
一個真心愛慕,一個久旱逢甘霖,在乾柴遇到熱火之下,兩人很快同居了。
所以,接下來就應該是“琴瑟和鳴”的環節?
只是...
朱銓聽著汪麥的敘述,一邊回憶著初次見到汪麥的印象,怎麼看怎麼覺得汪麥不像是兩個人住的樣子,而是獨居了很長時間。
而且,汪麥當時是在新疆,可現在是在東北,所以這些年之中在汪麥身上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朱銓心中越是疑惑了。
同樣疑惑的還有張鵬以及吳錦飛等三位警官。
不過,眾人沒有發問,只是聽著汪麥繼續講述。
“哎...”汪麥嘆了口氣,繼續說道:“只是沒有想到啊!等我也愛上了她,真真正正的跟她同居在一起後,我卻發現這越來越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樣,絕對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是錢的問題?”
吳錦飛又一次將頭探了進來問道。
汪麥回過頭看了吳錦飛一眼,沒有回答,只是抬起自己被手銬烤住的雙手,右手的食指與中指之間比劃了一把剪刀的模樣。
“老汪,抽菸!”
吳錦飛給汪麥點了一根菸。